八零之都别碍着我捡漏 第12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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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冯鹭希把初挽带过去她那边了,她住在隔壁胡同,距离不算远。

冯鹭希生了一儿一女,儿子今年二十八了,是陆家长孙陆建昆,女儿陆建冉二十四岁,两个人都已经参加工作并结婚了,陆建冉在外地,陆建昆工作也忙,她身边没什么人,对初挽就格外热心。

冯鹭希翻箱倒柜,找出陆建冉以前的衣服:“这件棉猴还是你三姐没参加工作时穿的,后来去外地,她嫌这个颜色太嫩了,就没穿,我瞧着你现在穿正合适——”

说着,她比划了比划:“是不是大了点?”

初挽倒是觉得不错:“我喜欢宽松点,这个我穿着挺合适的。”

冯鹭希见此,拿出来拍打拍打,在外面晒上,一时又找了一件夹克衫,两件毛衣,一条毛料裤子,还有两条阔腿裤,都是旧日陆建冉穿的:“你挑挑,看看哪件穿着合适。”

初挽没客气,夹克衫和两件毛衣都要了,不过阔腿裤没要:“那个我穿着不合适,在村里干活不方便。”

冯鹭希想想也是,就收起来了。

冯鹭希把这些晾在外面晒着,又找出来一块布料:“这个呢子料还不错,你留着以后做大衣吧,现在外面想买布不容易。”

初挽:“那还是算了,就那几件旧衣服,我穿着就挺好的。”

冯鹭希叹了声:“你也不小了,也该好好打扮打扮,现在这几件你先穿着,新料子明天送来,给你订做几身好的。”

初挽这一身,确实一看就是农村来的。

也怪不得家里保姆陈嫂误以为是收破烂的。

现在老爷子一恼,那陈嫂是别想干了,肯定得换保姆,新保姆也不知道做成什么样,到时候估计还得从头教。

压下这些心思,收拾好衣服,冯鹭希带着初挽过去,这时候不光陆建时在,就连陆建昭都回来了。

陆建昭排行第八,只比陆建时大一岁,现在在京大文学系,他爱写点豆腐块文章,是个风云才子,毕业没多久,便陆续出了几本畅销书,成了知名作家,之后又尝试着执导电影,步入新的领域。他执导的第一步电影便获得洛迦诺国际电影节奖,之后一发不可收拾,成为九十年代炙手可热的大牌电影作家兼导演。

初挽后来还投资过陆建昭的电影,收入可观。

陆建昭这个人交际广泛,爱好多样,对收藏古玩也很有兴趣,为了这个还特意拍过一部古玩类的电影,甚至还获了一个奖。

他对初挽自然是敬佩有加,对于他来说,初挽是半个师傅,同时也是财神爷,能给他投资那种,能点石成金那种。

而此时的陆建昭,还只是一个简单的文艺青年,他涂了发胶,穿着时髦的港式皮衣和笔直的长裤,有着比一般北京小青年更洋气的时髦。

他见到初挽,显然也是意外,打了招呼,不过看上去略有些不自在。

初挽看了他一眼,便明白他的心思了。

当年的那个婚约,说好了初挽要嫁进陆家,所以小时候初挽过来玩,陆老爷子都是耳提面命,你们要好好表现,让初挽喜欢你们,到时候初挽就从你们中间挑。

现在他们长大一些了,有的结婚了,有的谈了对象,暂时没谈对象的,仿佛就是那个被挑的“待选女婿”。

对于陆建昭来说,他是学校的风云才子,是众人追捧的对象,对于这种封建大家长式的指派婚约,自然是不屑的,甚至可能觉得“跌份”。

当然了,初挽现在的打扮一股子村味儿,比起他的女同学自然差距甚大,这些都让他看到初挽后很不自在。

大概就是民国那些才子看到乡下原配发妻的心思了。

初挽看着他,觉得这样的陆建昭还挺有意思的,多少有些故意逗他的意思:“八哥现在考上大学了,是大学生了。”

陆建昭一听,便“咳”了声,坐在沙发上,摆摆手:“也就那样吧,其实考大学挺容易的。”

初挽:“是吗,我正想考大学呢,八哥没事的时候多教教我可以吗?”

陆建昭大模大样地仰靠在沙发上,两手扶着沙发把手,翘着二郎腿:“挽挽,你以前中学基础怎么样?”

初挽:“不怎么样,这不是打算从头学嘛,先学初中数学。”

陆建昭一听:“那可不行,数学是关键,文科理科都得考数学,你数学不行,那就差老远了。”

这边陆建昭和初挽说着话,陆建时就不乐意了。

他没考上大学,现在已经工作了,陆建昭和初挽谈论考大学的事,他就矮了一截。

他马上凑过去:“挽挽,你想考大学,这个简单,回头我帮你问问,我们单位有一个就是研究生,京大的研究生,回头让他辅导你不就成了!”

陆建昭惊讶地挑眉,他有些意外陆建时对初挽的热情。

初挽长得眉眼还行,底子好,但有些太瘦了,头发发黄,当然主要是打扮,她穿着老土的蓝布棉袄,在这真皮沙发上一坐,多少有些跌份。

所以陆建昭见了陆建时的殷勤,笑而不语,也就随他去了,当下找了个理由,赶紧先起身了。

初挽自然看出来陆建昭的意思,那种含蓄的似笑非笑,说白了就是不太看得起。

这让她感觉很新奇。

上辈子她也在陆家遭受过一些冷待,不过很快就过去了,体会并不深,后来她走到的那个高度,陆家大部分人并不敢小看。

所以重新回来,看到那个昔日对自己敬佩得五体投地的陆建昭对着自己摆谱,竟然觉得挺好玩的,这让她重新回过头来,以更高的高度来审视和反思自己的人生。

她开始回想自己为什么选了陆建时,是不是因为在那个时候,只有陆建时对自己殷勤热情,他的堂兄弟根本对自己不屑一顾?

傍晚时候,冯鹭希把已经晒过的棉猴和毛衣拿过来,初挽便换了换衣服,下面是一件毛料裤子,上面是毛衣和棉猴。

换上后,冯鹭希看着很高兴:“瞧着比之前顺眼多了,其实挽挽这眉眼长得很好,皮肤也白,就是太瘦了,回头多吃点,好好养点肉,再打扮打扮,比城里姑娘好看!”

初挽也觉得这样还不错,至少看着利索清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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