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五章 恼羞成怒(2 / 2)
再说那朱符还没有那个胆量敢阻止丁棣,所以他才会如此有恃无恐。
“派人给朱符,告诉他本将已经进入朱官郡境内,现在要分兵去接收个个县城,到时候他只需要乖乖的在郡城等待本将前往即可,如果他敢耍小心眼,那么本将不介意让他人头落地。”丁棣说道。
锦衣卫指挥使万归宗点了点头,应道:“属下这便鹰鸽传书,让合浦城内的锦衣卫告诉朱符。”
合浦城就是朱官郡的郡城,这个名字才表明朱官郡原来的名字,而非是因为朱符改成朱城。
次日天还未亮,大军就已经埋锅造饭了。
现在不是战时,不需要吃行军干粮,所以吃上一口热乎的饭菜,是每个士兵的愿望。
丁棣让饽饽山发明的行军干粮也十分的好吃,但是那作为紧急物资,平时是不可以吃的。
那种行军干粮携带方便,每个士兵只需要带在身上就可以保证半个月不饿肚子,所以就减轻了大军押运粮草的问题。
这个时代别的军队还在为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的问题而焦虑的时候,丁棣就解决了后勤问题。
以后就算是要押运粮草也只会是行军干粮,而非一麻袋一麻袋的粮食,那种不光是运输麻烦,而且还有虫吃鼠咬的损耗,还容易被人给烧了粮草。
所以丁棣现在的大军,常规粮草占据一半,行军干粮占据一半,加快了行军的速度。
在这个时代,步兵的行军速度一般是平坦路途一天走一百里地,如果是道路不好走或者山区的话,一天能够走个五六十里就算是精兵了。
而普通士兵走平坦路途大多一天五六十里地,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至于骑兵就没法算了,好的战马一天能跑二百里,一般的战马只能够跑一百里。
强横的骑兵会一人双骑,不断轮换骑马,会快上一些。
至于那些日行三四百里的也是中途换马,不然再好的战马也得报废。
而且正常情况下,战马每三十里就得停下喝水并且用刷子刷鼻子,把鼻子里的尘土清理一下,不然会影响战马的呼吸,让战马速度下降。
而牛逼一点的骑兵队伍平时一骑双马,一匹用来赶路,一匹用来冲锋,西凉铁骑就是这种配置,这也导致董卓能够迅速崛起,无人可挡,哪怕是并州狼骑也不敢触碰其锋芒。
大军用过早饭之后,便分兵而出,开始接收朱官郡的各个县城去了。
至于那些县城同不同意大军的接收,那不是丁棣需要考虑的。
他已经吩咐过带兵的将领了,一切目标只为了接收县城,可以实施任何行动,他只要结果,不管过程。
而丁棣自己就带着由三万步兵、一万神机营和一万玄甲军组成的军队朝着合浦城而去。
他要亲自看看朱符那精彩的表情,不然他心里不得劲儿。
而当朱符接到了锦衣卫送来的书信之后,彻底的怒了。
“丁棣小儿欺我太甚!召集大军,我要灭了这厮!”朱符咆哮道。
下一刻,整个合浦城内的大军被调动起来,气势汹汹的朝着城外而去。
大军刚出成,锦衣卫的探子就把鹰鸽放飞,扑棱棱朝着远处而去。
“一切都在主公的计划当中,这朱符恼羞成怒了,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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