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1 / 2)
她突然不想听了。
“我们家人很多,我喜欢一家人坐在一起吃饭的感觉,可是因为寄宿学校再加上一些研究项目,我只有过年的时候才能回家一起吃饭。”简南又用爸爸的筷子吃了一口香煎鲔鱼,眯眼,“所以就弄了这些筷子。”
又因为他记性好,仅有的几次吃饭就让他记住了每个人的吃饭喜好,爸爸的筷子喜欢吃鱼,妈妈的筷子喜欢吃偏甜偏软的蒸菜,他觉得这样吃饭,热闹。
这比阿蛮乍眼看到这些筷子的时候想的情况好很多,但是,仍然有些悲伤。
阿蛮把酸辣土豆丝往简南这里推了推:“吃吧。”
果然,精致咖啡馆里那些穿着精致的人幸福的很相似,而他们这些在异国他乡破旧公寓里的人,悲伤的大多不尽相同。
简南盯着那碗土豆丝,然后看着自己一排筷子,最后咬着黑色方块写着简南的筷子,勉勉强强的夹了一口。
“我们家的人不吃辣……”他解释。
但是因为是阿蛮给的,他有点想吃。
阿蛮斜了他一眼,眼底有笑意。
简南捧着饭碗,吃的嘴巴鼓鼓的,手里的筷子变换不停。
很热闹的一顿饭,比她在那个西晒的阁楼里汗流浃背的一个人边上暗网边吃要热闹很多。
所以她多吃了一碗饭,并且用武力抢走了最后一块红烧肉。
作者有话要说:评论区回答:
昨天那个阿蛮的钱只够过冬的那个过冬不是指过个冬天,是熬过这段混乱的时间。。你们。。。我。。。
阿蛮不是杀手。。她是保镖,这差别大了。。。你们。。。我。。。
关于知识量,那是因为每本写之前都有针对性的去查了一下,很浅表的内容,因为浅表所以半桶水哐当响,才会给你们造成了这样的错觉。
关于错字,晋江现在的审|核制度是网审和待高审阶段是无法修文的,再次修文就会再次进入到这样的循环中,现在实在不敢随便修,所以会在文章结束后统一修改,我会努力做到尽量没太明显的错误,但是这时候输入法真的必须得出来背锅。。
关于的地得,昨天有两位童靴真的是非常认真的帮我改稿,感谢,鞠躬,说起这个问题,可以引申出一本小说(我在说什么,我读书的时期,是受到1984年人民出版社中学语文室颁布的《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备注中提到对于“的”、“地”的使用不作硬性规定,之后的非试用本也提到过,所以那时候我们那个地区的老师对这块的规定要求并不硬性,修改这个对我来说时间太长无法保证日更,所以我基本上约定俗成的“的地得”我会用对,其他的基本用的代替,秉持“没有书面文件证实国家语委认可“的、地、得”通用,但是“的”字具有强大的包容性,在一些字典的释义中它可以通另外两个字”的原则。对这方面有强迫症的童靴道个歉,鞠躬。
说的太多了,咱们发红包玩吧!
第12章
那天晚上,简南做了一个梦。
梦里面他站在夕阳下,脚下是温暖的木质地板,地板声吱吱呀呀,有老式留声机的歌声,他听不出歌名,也不知道自己在哪。
四周很空旷,一片金色中,有一个模模糊糊的人影。
简南在梦里隐隐的知道这个人影是谁,他的心跳开始加速,老式留声机和他的心跳一起,开始跳针。
那个身影始终模模糊糊的在他目力所及的地方,并不靠近。
穿着灰色的紧身背心,手臂上有一大片葎草。
简南站着,身影在动,明明在远处隐隐绰绰,却有真实的触感。
留声机的声音咿咿呀呀,节奏慢慢变快,梦里面的夕阳金黄的开始刺眼,简南在留声机最后一声有些尖利的尾音中醒来,房间很黑,现实中没有那一片金黄。
他仰面躺着,表情有些困惑。
切市很热,他盖得是薄毯,睡觉的时候只穿了贴身的衣裤,所以发生了什么,他很清楚。
从初中以后他就很少再经历这种事,所以他盯着天花板愣了很久,然后恍然大悟的啊了一声。
他终于明白了傍晚的时候自己心跳加速的原因。
雄性动物本来就会有这种摸不到头脑的冲动,作为思维相对复杂的人类,有时候会因为这样的冲动困扰。
他认命的起身,准备重新梳洗。
为什么呢?
热水浇到身上的时候,简南还是皱着眉。
大概和当时的环境有关系,温度、湿度、亮度还有声音应该都有影响……
或许跟时间也有关系,黄昏是大多数动物归巢的时间……
简南擦干净脸上的水渍。
也可能,只是因为太热了……
他在雾气腾腾的浴室里,终于给自己的困扰找到了科学依据。
***
人与人之间变熟悉的时机很奇妙。
阿蛮和简南楼上楼下住着的这段时间,是阿蛮这么多年来最空闲最居家的时候,她会半夜三更出门买菜,天还没亮就缩回窝里待着,有时候出门会遇到实验室里刚刚回来打着哈欠的简南,有时候买菜回来也会遇到天还没亮就出门上早班的简南。
遇到的次数多了,招呼打多了,阿蛮也会为了空调邀请简南吃顿饭。
大部分都是她自己烧的,也有她懒得烧让简南直接叫外卖的。
每次都非常公平,简南洗碗、善后,菜色太好的时候还会给她几比索补充菜钱。
仍然互不相欠,仍然不太会开口主动问对方的私事,见面的时候仍然会很客气的互相说着你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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