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1 / 2)
“大、大家好,我是新转来的白绒绒,以后跟大家就是同学了,请多多关照。”怯生生的声音甜甜软软的,听在耳朵里像吃了大白兔奶糖一样甜蜜。
讲台上的女孩子长着一张巴掌大的小脸,眼睛倒是很大,水汪汪的,结结巴巴地自我介绍完毕,朝着高三2班的全体同学深深地鞠了一个躬,乌黑顺滑的长马尾从肩膀一侧滑落下来,露出身后毛茸茸的卡通小兔形状的书包。
“天,这也太可爱了吧!”不知道哪位男生小声感叹一句,引起一阵起哄的嘘声,惹得班主任侯老师怒睁铜铃般的大眼,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切!”有女生不屑,“幼稚。”都多大的人了,还背卡通书包,当这里是幼儿园小班吗?
“好,让我们用掌声欢迎白绒绒同学加入我们高三2班的大家庭。”老侯清了清嗓子开口,“希望同学们可以发扬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精神,帮助白绒绒同学尽快融入新环境……”
一边说一边用目光在后排的座位上逡巡,琢磨着把哪个调皮捣蛋的家伙调到班里唯一的一个空位上,然后再从前排调一个人下去,在前面空出一个位置出来安置新同学。
这是个得罪人的事儿,老侯皱着眉寻思,要不让人再搬一张课桌来放在前边得了。
这新同学个子不矮,可是看着特别乖,乖得不把她放在讲台旁边老师的眼皮子底下呵护着都过意不去,肯定得让她坐在前排的,万万不能安排到后排那种乌烟瘴气的地方去。
可没等老侯琢磨出一个章程来,那新同学就怯生生地举了举手,战战兢兢地说:“老师,我可以坐到那里去吗?”
全班同学顺着她嫩生生的手指的方向看去,目光落在后排最靠里的角落里的唯一一个空位上,小妹妹,好样的,艺高人胆大,啊不,无知者无畏啊!
知道在那趴在最角落阳光永远都照射不到的座位上睡得人事不知的男生是谁吗?
那可是威震江湖,人称打遍西寺无敌手的十三中扛把子朗熠。
西寺区是宜宁市的老城区,得名于这儿有一座几百年前流传下来的福慧寺。
福慧寺位于城市西边,因此人们更习惯称之为西寺,寺前那一条老街就是西寺街了,而这一大片被新城改造遗忘的老城区,则统称为西寺区。
跟高楼林立、街道宽敞整洁的新城区不一样,西寺区鱼龙混杂,街头巷尾各种小偷小摸、打架、抢劫等等屡禁不绝。
能在这样的一个地方闯出名号,朗熠的凶悍可想而知。
据说他打起架来,就跟一头疯狼似的,完全不要命的架势,极其可怕。
其实班上真正见过他打架的人不多,但实在是威名太甚,以至于在全班、乃至整个十三中,朗熠都是一个从来没人敢招惹的存在。
长期以来,朗熠一个人独占一个两人座位,基本上没人敢靠近他现身之地的三步之内。
好在他也不是经常出现在学校的也就是了。
十三中的老师们对朗熠这个人,也是又爱又恨。
十三中是西寺区的菜市场中学,教学质量极其一般,附近但凡成绩好或者是家里有点儿能力的,都想办法把孩子送到其他好一点的学校去了。
留在十三中的,大部分都只是想要混个高中文凭,唯一剩下几个愿意学习的,也由于各种条件限制,能考上个大专就算得上了祖宗积德了。
要能考上个二本,照片至少能在学校的光荣榜上待上好几年。
半大的中二少年,没有一个奋斗的目标,闲散地混日子,闲着闲着自然就想惹事,因此各种打架斗殴事件层出不穷,甚至还发生过跟校外的社会不良青年的大型械斗事件。
可是自从朗熠来了十三中之后,校园风气大变,居然清净了许多。
原因是朗熠这个人极其护短,既然他在十三中上学,那十三中就是他的地盘,本着我的人只有我自己能欺负的原则,但凡有人敢上门来欺负十三中学生的,朗熠必定会出手将对方打得屁滚尿流。
据说他最厉害的一次,是他孤身一人,手无寸铁地勇斗一群手持西瓜刀和钢管的小混混,打得对方倒下一大片,并且逼得混混头子哭爹喊娘地发誓再也不敢踏入十三中的地盘半步。
从那之后,朗熠就在十三中奠定了他无可撼动的校霸地位。
学校里有吃了熊心豹子胆想要打架闹事的,都不用朗熠亲自动手,眼珠子一瞪就能把人吓得怂成一颗鹌鹑蛋。
一时之间,校园之内欺凌弱小的事件大减,校风校纪变得清正了许多,老师们大松一口气之余,也不得不承认,如果没有朗熠,还真没法达成这样的效果。
而且朗熠这人吧,打起架来无法无天,可平时其实还安分的。
不是每天都会来学校,偶尔心情好了回来待半天,大多数时候也都是趴在桌上睡觉而已。
同学们虽然被他的威名所慑,但打心底里其实并不算十分害怕他,毕竟朗熠从来没有无缘无故主动打过人,只要不去挑衅他就行。
特别是,不要妄图侵占他的私人空间,比如说他旁边的那个空座位。
大佬讨厌被人靠近,而且,起床气还特别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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