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53)(1 / 2)
一想到林不羡那天说的话,云安就很害怕和林不羡共处,作为一个经历过感情的现代人,云安觉得:以林不羡的性格,以这种方式提出续约的事情,有些不太对劲。
哪怕是自己自作多情也好,会错意也罢,但一定要把这种可能扼杀在摇篮里。
云安不属于这个时代,她还有实验室的任务,三年一到信号发射器就会连通时光机,接自己回蓝星去。
就像李教授说的,她只是这个时代的一个过客,一位见证者,是历史洪流里的一粒尘埃,怎么能和这个空间,这个时代,全国首富家的女儿发生感情纠葛呢?
如果云安是这个时代的人,或者林不羡生活在蓝星,能有这种美事儿,云安觉得自己可能会幸福到昏厥,可是任何美好,如果加上一份无法逾越的时空做阻隔的话,都会变的沉重起来。
林不羡是不可能和自己回蓝星的,而自己也没有办法为了她留下,蓝星那边有她全部的社会关系,亲情和友情,这份抉择的分量太重,云安不想面对,所以干脆将一切苗头尽数扼杀。
对自己和林不羡都是最好的结果。
不是么?
想着想着,云安思绪再次不受控制,脑海里闪过了林不羡的倩影,一颦一笑,比vcr回放还要清晰。
这几天,云安虽然早出晚归,却感觉和林不羡的接触不减反增,当然,这种接触是单方面的,仅发生在云安的脑海里。
云安每天都不自觉地想林不羡好几次,或有意,或无意,林不羡仿佛成了云安强行锁在房间里的烛光,无孔不入,稍有不慎便从门缝里溢出来,堵都堵不住。
云安自顾自地叹了一声,按到酒壶上,准备再来一杯。
云兄,你不要紧吧?
云安看向李元,见李元的脸色有些难看,问道:怎么了?
李元从云安的手中拿过酒壶,给云安倒了一杯,劝道:算了,不过是些市井流言,你不必放在心上,我与尊夫人一同长大,虽无太深的交情,但彼此还是了解的,她的品行你放心,这其中说不定有什么误会。
你在说什么?云安皱了皱眉。
云安顺着李元的目光向一旁看去,旁边的四方桌旁,坐着两个伙计打扮的年轻人,桌子上放着几个空酒壶,还有一些花生壳子,看样子是下工以后相约到这里消遣,而且已经喝了不少。
这二人相对而坐,正眉飞色舞地说着些什么,云安仔细一听,听到了林四小姐四个字,立刻打起了精神。
我就说么,南林府是什么地方?从墙缝里都能抠出金子的地方,唯一嫡女的终身大事怎么会定的如此匆忙?原来还有这么个隐情?
另一位伙计吐出了嘴里的花生壳,端起酒杯喝了一口,咂了咂嘴,煞有其事地说道:这事儿,我觉得不会有假,我听我们掌柜的和金玉堂的李掌柜在里间说,新到任的那位钟大人亲口在宴会上说:他从前家徒四壁,多亏了林府四小姐资助了他上京赶考的银子,他才能有今天。而且啊钟大人回乡的第二天,祭完祖就去了南林府登门造访,是林四小姐亲自接待的呢!这话可是林府的赘婿亲口说的。你说,要不是关系匪浅,钟大人怎么会屈尊去一个商贾的府上?即便林府不同于一般商家,那中间也隔着多少层身份呢不是?
啧啧啧,你说林府的那个赘婿,到底知不知道内情?
这我怎么知道,不过就算知道了又能如何呢?我听说他从前是个乞丐,走了大运傍上林府这颗大树,一朝飞上枝头变成金凤凰啦!人家一个是林府的掌权人,一个是朝廷命官,就算真的有什么,他能怎么着?荣华富贵不要了?说句难听的林府想要打发了他,不就和打发一只小鸡仔一样容易?说不定赘婿入府只是个幌子呢?说什么夫妻一起接待,不过是掩人耳目,曲款暗通罢了。
作者有话要说:今儿的二更到了,还有一更哦,么么哒。
69、一条人命
云安一股怒火直冲天灵, 说她什么不要紧,为什么要这样攻击一个连申辩都无力的女子?
什么曲款暗通?云安记得林不羡明明白白和自己说过,她和钟萧廷有一位共同的老师, 之所以认识也是通过这位老师, 资助也是通过这位老师, 这件事要是放到蓝星, 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啊?
新闻上头版头条也要写:豪门千金,资助山区贫困学子, 该学子考上大学,出任副市长为民服务。
怎么到了古人的嘴里就肮脏成这副样子了呢?
云安将拳头攥的嘎巴直响, 那两个伙计借着酒劲, 越说越兴奋。或许对于他们这些人来说, 豪门大宅里的一切消息都能刺激他们枯燥的神经。
其中一人言之凿凿地说道:说不定是林府碍于尚书府的威压, 为了撇清关系才强拉了一个乞丐做女婿呢!没准儿那林四小姐早就和钟大人私相授受了。
啧,你这么一说我觉得还真是那么回事儿!别看那林四小姐平日里排场摆的挺大的,有什么啊?不就是靠祖上的萌荫,说到底,林府和咱们一样, 都是下九流的商贾。有钱有什么用, 子孙后代连科考的资格都没有。欸, 你说她一个妇道人家,时不时抛头露面, 像个花蝴蝶一样流连在各种大人物之间,能干净么?良家女子谁能做出她这种惊世骇俗的事儿?你是没见过她那副排场, 每次出街,林府的家丁还要给她清场呢,要是再给她配一套锣鼓, 真和官老爷一个架子了。你说她还能是完璧不?
哈哈哈,这事儿我看还真就不一定,要不然能拉个乞丐做赘婿吗?说不定早都脏了呢!
嘭的一声,云安拍案而起,扑到旁边的桌子前,抡起手中的酒杯就砸到了一名伙计的头上。
后者惨叫了一声,额头流出殷红的鲜血。
云安扯着那人的领子,抡圆了胳膊啪啪啪啪正手反手赏了那人两套耳光,随后一把抓住对方的衣领将人拉了起来,恶狠狠地说道:你给我出来!
云安不由分说就拉着那人的衣襟往外拖,酒馆的大堂瞬间安静下来,所有客人都看向了云安这边,事情发生的太突然,双方连争执也无,就见一方动起手来。
云安盛怒至极,忍无可忍,她今天算是见识了,脏的从来都不是人,而是人心。
这俩人主观臆测,恣意诽谤也就算了,还一口一个完璧完璧,真是恶臭到不能呼吸。
男子对女人的束缚难道还不够多吗?
云安还记得林不羡对待守宫砂时小心翼翼的样子,云安就想问问这些男人,会不会有人要求男子也是处男?
那么凭什么女子就必须是完璧呢?不是完璧怎么了?就脏了?是心脏了吧!
纵然,夏虫不可语冰,和古人讲道理没什么意义,但至少云安作为他们口中的那位乞丐赘婿,作为林四小姐的名义夫妻,有行使暴力抗争的权利!
不是贱么?不是觉得人是分三六九等的吗?不是自称自己是下九流吗?那今天就让你好好尝尝,什么叫仗势欺人!
由于诸多原因,云安的力气本就比这个星球的人大一些,再加上她怒气难平,下手没了轻重,只见一位身着华服,身材消瘦的公子,拖着一位比他高壮不少的男子,后者居然一点反抗的能力都没有,被人火速拖出了酒馆。
云兄!李元吃惊不小,掏出一枚碎银子丢在桌上急忙追了出去。
那人的朋友也骂了一句脏话,借着酒劲儿操起一个酒壶追了上去,外面的天已经黑了,街上的行人并不多,不少喜凑热闹的宾客也都追了出来,想看看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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