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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章
一开始文水村的村民, 看着少年身上那精细的布料,和时尚的打扮, 只当自己救了个有钱的城里人。把人送到卫生所就没管了, 继续回去干活。
反正有村里的赤脚大夫在, 他们继续杵着也干不了什么事, 便散了。卫生所的赤脚大夫,就是那戴着老花镜的老头, 见了殷明麓就笑道“怎么又是你这只小皮猴,上次是你落水里, 现在轮你做英雄了, 晓得给人吹气儿,真是了不起。”
“你膝盖流血了, 别动,我给你洗洗, 咱再涂点药水就好了。”殷玉娥这个姐都没发现的地方,眼神不好的老大夫都注意到了, 连忙从柜子里取出一瓶药水, 在给少年脸上的伤治完后, 换了块新棉花, 给殷明麓的膝盖涂了点药。
老大夫一边涂药,一边竖起大拇指夸赞。
小家伙被夸得小脸微红,害羞得嘿嘿一笑, 这年头的人最爱宣扬要做好人做好事, 被夸做热心肠、小英雄, 无异于最高的人品赞美。
少年也笑了笑,这才知道,原来是因为眼前这孩子前不久才落过水,被村里人救过,于是关键时候会一两手急救,这也说得过去。这侧面更说明了,他的救命恩人是眼前这个跟他有过共同遭遇的孩子,而不是谎称自己会急救的少女。
他不知道的是,殷玉娥确实会急救,因为她有后世二三十年的经验,而且后世那电视剧铺天盖地就喜欢播男女主溺水人工呼吸,于是她没救过人但好歹也学了一手,甚至比只会吹气的农村人要专业。但这个年代,还是男女授受不亲的年代,一个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农村女孩怎么会急救,甚至去给陌生男人吹气呢,这就得打个问号了。
本来将人送到卫生所,接下来就是大夫的事情了,他们可以退下了,但殷玉娥不想走,嘴上说着“哎呀送佛送到西,好事得做到底”,屁股就始终粘在卫生所的椅子上,轻易不肯走。
她不想走,殷明麓可想走了。沈秋宜隔着田坎给他喊话,远远地冲他招手道“小宝,该回家吃饭了!”
“好!”殷明麓手缩成小喇叭,大声回道,走了几步,突然想起少年,转头回道“那这位哥哥你要好好照顾自己,我走了啊!”
说着,把自己的小草帽带上,在下巴处系了个结,又重新走到阳光下。
不知道为什么,这年纪尚小的孩子离开时的帅气背影,像极了江湖电影中那默默无闻、不求回报的侠客,救助了路边孤苦的女子后,一点废话也不多说,便脚步轻点竹竿,潇洒离去。
让少年心头划过一份说不清道不明的失落,身体的劳累也涌了上来。
尤其是那可爱的孩子,见到熟悉的家人后,那热情的小手下意识就往对方手心里塞,一边同家人黏糊糊地牵手,一边蹦蹦跳跳地往家里走。小小的侠客,身上有了家的烟火气息。
就这样渐渐远去,似乎再也不回来了。
殷玉娥倒是很开心这个碍事的堂弟走了,滚回家吃饭了,她正好能借此跟少年聊天,讨个好近乎。结果她还没多说几句,殷明麓又回来了,那小手里还拎着一个盖着白布的篮子。
似乎是没想到这孩子去又复回,少年诧异地从床上支起身子,再也听不进少女的话,全程保持着有些惊喜的状态,看那孩子身影摇摇晃晃地把篮子放在桌上,然后白布掀开,透出里面一股热气,还有一种熟悉的饭菜香味。
没等他出手,对方动作就麻溜地把布摊开,然后从篮子里拿出三四碗白米饭,还有几双筷子,最后才是几盆家常菜,居然还有一罐酱料。
一看就知道是他准备的,这孩子真是善良又心思体贴。
少年本来已经平复的心,又重新荡起几丝涟漪,温柔的眼神充满感激,他真诚地笑道“谢谢你,小宝。”
小宝这名字真好听,小小的、珍稀的宝贝,眼前这孩子果然配得上。少年不知道,在这个念头你往村子里喊一声小宝,田边上走的十个孩子起码有五六个会回头,剩下没回头的肯定是叫虎子、狗蛋、狗剩等等。
殷明麓可不知道对方竟然如此感谢他,他把一碗盛得最满的米饭,并着一双筷子,交到少年手里,热心道“快吃吧哥哥,落水到现在你肯定饿了,不够的话,篮子里还有。”
“你跟我一起吃吗?”捧着那瓷碗,少年眼神闪过轻微的光芒,好似希冀。
“嗯!等你吃完了,我还得把碗带回去洗呢。”这日头那么晒,他可不想等会儿再来一次,太折腾了。
所以他没走,也端着个稍小点的瓷碗儿,也没招呼殷玉娥自己去端自己的份,径直坐在板凳上吃了起来。小筷子动得极其欢快,明明小小一孩子,却能吃一海碗。
眼看着这孩子一来,又把少年的注意力转移开了,殷玉娥一口郁气闷在胸中,拿起筷子,也根本没有吃饭的心思,只想着少年的视线重新落回自己身上,她只好借机,皱眉斥道“小宝你怎么回事?没看到傅小先生需要补充身体营养吗,怎么端来的尽是一些剩菜,这也太寒酸了。”
其中就有一道这些天经常做和吃的鱼,殷家吃不完的菜往往不舍得倒了,往往会放在阴凉的橱柜里,第二天热热继续吃,省得馊了。毕竟这年头,大家刚从苦日子里熬出头来,有吃的都格外珍惜。原主的妈沈秋宜,有时候把自己那份鱼肉吃完了后,都舍不得把鱼骨头丢了,多舔了几下后,才丢给院子外的野猫吃。
哪像殷玉娥,自己大鱼大肉吃腻了,便开始以后来的眼光要求节俭的现在了。这年头,村里人有的吃,不饿死就不错了。
而且他们家本来也不是什么多富贵的人家,殷玉娥还指望他门家能拿出什么大鱼大肉不成?说得殷家拿出这些菜招待客人就是不礼貌、不尊重人似的。殷玉娥简直是再次胳膊往外拐,每次拆娘家的台都如此迫不及待。
殷明麓小小地翻了个白眼,扁嘴道“没馊,可以吃。”说罢,还自己拈了一筷子,吧唧了几下,表示自己都在吃。但想想算了,这位哥哥是生活条件极好的城里人,估计也看不上这些农家的伙食,他决定把菜收了。
看被姐姐嫌弃后,这孩子的心情一下子就不好了,那小脸气鼓鼓的,嘴巴也微微撅起,少年心咯噔一声,本来还愉悦的情绪瞬间敛去,生怕这孩子为此讨厌上他,他连忙夹了一块鱼肉道“我不介意。”
哪怕他出身良好,从小娇养,也知道村里人救一个素昧平生、萍水相逢的路人,还好心地为他送饭,招待他家里能拿得出手的饭菜,这有多难得,他感激都来不及,怎么会嫌弃呢?
“好,如果你不喜欢,这里还有酱料,可以拌饭吃,很香的。”说着,殷明麓率先做了个表率,挖了一勺那玻璃瓶里的红肉酱,淋在白米饭上,均匀搅拌起来,闻起来格外喷香、十分下饭。
“谢谢。”看到那孩子脸上继续回暖,重新阴云转晴,少年才笑了起来,礼貌地跟着品尝起来,然后由衷地发出真挚的赞美,态度十分平易近人,完全不像村里人所想象的,大户人家高高在上的公子哥。
看到对方那充满感激的眼神,殷明麓很欣慰,一边扒饭,一边心想这人总算没白救,他还怕自己随手救的一个漂亮哥哥,跟殷玉娥是同种人,他也没求对方知恩图报,但只求别是个嫌贫爱富的主儿。但这个叫傅沛安的少年显然比他想的要好多了,知书达理、且懂得感恩,看上去还出身优渥、家世良好,貌似可能还是个大人物,不然殷玉娥也不会一直露出那种想要巴结的眼神。
殷玉娥确实很想巴结对方,目前整个文水村只有她知道少年真正的身份,那可是跟帝都权贵有千丝万缕的家族少爷,她自然要好好跟对方处好关系,趁早结下这段善缘了。
可惜屡屡被殷明麓这个看不懂眼色的小兔崽子打断,气得差点七窍生烟,尤其是见傅沛安和那孩子交谈甚欢的模样,她恨不能插入其中,对着那孩子大声吼一句“滚”。
可惜最后被迫“滚”的是她,因为这个年头,哪怕农村人不比城里那么注重男女大防,哪怕有个孩子在,未婚男女共处一室太久还是要被说闲话的。为了避嫌,少年自己都会主动避开。
于是殷玉娥根本没有多少能跟少年单独说话的机会,让她很是气极,尤其村长很快也带着村支书赶来了,让她这第一个知道少年身份的知情者优势彻底破产。
落水的城里少年想给家里人打平安电话,而村长家是全村唯一安了黑白电视和座机的,于是村长很快就知道少年的身份了。知道后,他的心都跳了起来,再想想最近省市公安局里风风雨雨的报案,他呼吸都急促了几分。
一进屋就看到殷明麓收拾碗筷,跟床上盖着被单的少年聊天的画面,看那孩子咯咯咯咯的笑,稚嫩童言话语无忌,村长欲言又止,但同时又明白,只要傅家的少爷喜欢这个救了他一命的小宝,有傅家做后台,小宝这未来注定前途无量啊,真是个走运的孩子,遇着贵人了啊。
他装作不知少年的身份,只说了对方家里人知道他在文水村后,正在驱车连夜赶来,还请对方晚上在村长家留宿。
但傅沛安并不想跟小宝这个合眼缘的孩子分开,罗老太见状,便随口道“那同志你就和咱家小宝一起睡好了。”这年头一说车,谁都以为是那种得长途跋涉的火车,自然不会想到的是小轿车。罗老太还想着对方的家人起码得三天两夜才能到文水村,那这几天住村长家得多拘束啊。
居然有机会可以跟傅沛安同住一个屋檐下,殷玉娥脑袋嗡了一下,第一次觉得罗老太下了正确的决定,笑着极为开心,连连赞同这个提议。
殊不知她的笑,给罗老太敲了一个警钟,她心想这闺女不是喜欢秦茂的吗,怎么现在见了一个年轻的俊后生,又开始犯痴了?
可话已出口,少年也表达了感谢,她不能反悔,只能眉毛一竖,一整晚盯着这不安分的孙女,生怕发生什么见不得人的丑事。
当天晚上,少年确实跟殷明麓同处一室,两人盖着同一床碎花被,这床挺小,本来躺一个孩子还绰绰有余,加一个少年后,殷明麓只能被挤到床角里了。
不过还好勉勉强强能睡,就是有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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