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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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直就像一个水货。还是身价极高的镀金水货。

楼妄眼角微挑,未正式见面,但已给人下了初步判断。他不愿接手这样的人,尤其是这样的人,还要来压榨他们公司内优秀设计师的生存空间时,他更不愿,但作为少董事,他也不能忤逆来自父亲兼上级的命令。

他把设计师的资料交给备受他看好的少年,直接表明了希望少年作为一个“前辈”,届时能带一下这些设计师的想法。

让其他人带这些跟自己抢饭碗的水货,那些人肯定不愿意,会绞尽脑汁地找借口拒绝,但少年不一样,对方才进公司半年,如同他一般根基极浅,面对上司的为难,除了接受毫无办法。

职场新人的地位就是底层。但楼妄是不会让他看好的员工受委屈的,如果少年拒绝,他也不会生气,而是会找下一个人。

可出乎他意料的是,少年看了一眼设计师的照片履历后,连推拒都没有就答应了。

楼妄惊异地看着他,“会不会影响你工作?”他本来有意为之,用以疏离彼此距离的威压,顷刻间全散去。说实话,他有点被少年好说话和体贴的品质给惊呆了,莫名地产生了一种喜爱之余,更加想要怜惜的想法。

殷明麓摇头,“不会。”让他带这群人,本来就是上级看好他的体现。其次,让他拿捏着乔安,总好过乔安在别人手下,届时跟别的设计师抱团攻讦他来得好,如果这样的话,他宁愿做乔安的前辈,让对方在自己眼皮子底下蹦跶。

等到时候,乔安撬前辈墙角名声传出去,绝对无比精彩。想到这里,殷明麓眼眸微弯,嘴角有一丝似恶作剧般的笑容,还颇有些愉悦。

楼妄见到那笑容,心情却更加复杂,他平复了一下胸膛内的悸动后,才语带劝说道:“大家都知道你的善良,但你以后也要学着拒绝。”这种被其他人推三阻四、不想干的任务,只能落到少年身上,他倒宁愿少年强硬点拒绝,省得他牵挂着,心中十分过意不去。以后这样为难人的事,他还是不要找殷明麓这孩子了,这人太过好心了,容易被吃得连骨头都不剩。

啊?劝他学会拒绝,莫名其妙被上司怜惜,甚至顶着一头关爱回到岗位的殷明麓有些懵。

周末到来。

周锦珩还不知道乔安要回国且打算给他一个惊喜的消息,他来接殷明麓下班。

殷明麓和同事刚从大厦里出来,就看到一辆低调的跑车停在门口,驾驶座上是一年轻帅哥。

那个帅哥有一张十分俊美的脸,一双上挑的桃花眼藏在金框镜片后,衬着纽扣系到最上面一颗的黑色西装,透着一股既勾人又禁欲的气息。总之,那天然撩的花花公子做派十成十。

“哇,你男朋友魅力真大。”托尼眼中闪过惊艳,“我刚刚看到珍妮弗都看呆了。”

这不安于室的男人啊。

看着往来的男男女女那情不自禁注视着周锦珩的目光,殷明麓冷哼一声,很不情愿地走了过去。难怪原主之前一天到晚都没有安全感,有这样乱放电的枕边人,谁不成天提心吊胆头顶绿帽啊,直到婚礼前一刻都不能放心。

殷明麓挥别同事上了车,刚给自己系好安全带,周锦珩就笑着道:“我带你去见朋友,我们先回家,你要好好打扮打扮,争取给他们留个好印象。你如果穿得不好,他们的嘴可能会有点毒舌,但肯定不会是恶意的,他们就是习惯性挑剔罢了。”

一路喋喋不休。

“……”殷明麓板着小脸,想把这男人打死。

不过联想以前,原主以前每次想让周锦珩带自己去见那些狐朋狗友,周锦珩都会敷衍道:“见什么朋友?我们的朋友圈子又不重合,除了画画做饭、种花养草之外,你既不会打牌、不会打斯诺克,高尔夫你也不知道怎么挥杆,那些有钱人的玩意儿你都不会,带你去也没意思。而且哪怕我们要结婚了,我也不喜欢你今后多干涉我的朋友圈子,过分了解我的私事,我不喜欢你这样。”

一句“我不喜欢你这样”就彻底堵上了原主的嘴,他害怕惹周锦珩厌烦,于是咬了咬唇,不敢再提。

周锦珩也很满意原主的“识相”,他是喜欢小玫瑰的撒娇粘人的,但他同时也是个不愿意被人越界打扰的男人。兄弟是兄弟,情人是情人,兄弟如手足,情人是衣服,在他心底怎么能相提并论呢?

所以原主自然是不如乔安重要的。因为乔安不仅仅是对方心中的白月光,同时还完美地兼具了“兄弟”和“情人”双重身份,周锦珩自然爱到了极点。

呵呵。

不过现在能主动带少年去,也算是一大进步。

虽然这男人嘴里依然吐不出象牙,在他穿衣服时不停地指手画脚:“你不要穿那件,那件太素了,穿了根本不起眼。那一件也不要,那件太招摇了,你露着两条腿在外边,想过我的心情吗?我可是会吃醋的,啊!”

最后一声尖叫,是因为少年终于受不了他了,直接给了他一拳。

接下来的十几分钟,周锦珩这男人果然乖了不少,虽然在临出门时,也不知道是不是紧张,又开始甩着车钥匙,对正在穿鞋的少年来了个约法n章:“你在外面要乖一点,不能随便发脾气,不能随便打人,我兄弟嘴毒但人其实没有恶意,你不要太计较,太放在心上。”

“……”殷明麓虎着小脸,气得想把脚丫上的鞋子塞这男人嘴里。他决定了,今天晚上回来,就让这男人跪着洗衣服,洗他那十几双臭袜子,好解他心头之气。

至于勤勤恳恳的洗衣机,就特赦能休息一晚上吧。

到了约定的地点,一叫孟园的私人菜馆,因为这古香古色的地方虽四通八达,但曲折回环的长廊很多,第一次第二次来的人很容易迷路。周锦珩还没来得及给小玫瑰松开安全带,小玫瑰自己就跳下车了,那双乌黑的眼睛有欣赏。

周锦珩也不以为意,怕对方迷路,刚想牵着对方的手,结果对方车钥匙往门童手中一丢,比他还熟门熟路地走进园子。

周锦珩:“???”宝贝儿你不是第一次来吗?怎么那态度比他还阔绰???

孟园是私人菜馆中的佼佼者,有钱人的聚集处,一应娱乐设施俱全,最中央的大戏台上一天到晚都在咿咿呀呀的唱小曲,闲暇时候那些公子哥还可以打牌、钓鱼,唱歌健身等等极尽享受。

周锦珩最喜欢对原主说的台词就是,我们的朋友圈子不重合。毕竟含着金汤匙的有钱人和不得不从零奋斗的平民,从出生起就存在着天然的差距,那些纨绔子弟,对原主这种循规蹈矩、不会享乐的人一直存在着偏见和高高在上的优越,嫌弃原主不会打牌、不会喝酒,不会打高尔夫,甚至出海钓鱼还晕船,简直上不得台面。

还是乔安好,乔安什么都会,就像一名出身良好的贵公子。

原主对此很失落,尤其是周锦珩身为他的伴侣,不但不愿意教他,甚至也跟着站在嘲笑的一方,觉得他处处不如乔安。

问题是这辈子,如果那群人还敢用这些老掉牙的理由接机羞辱他,殷明麓绝对会给他们好看。因为这些有钱人的玩意儿原主不会,可殷明麓会啊!他当首富大少爷的时候,买私人飞机环游世界、在孟园里醉生梦死当老饕时,周锦珩和那群狐朋狗友都还没投胎呢,到时候让这群人看看他和乔安到底是谁厉害。

敢在他这个吃喝玩乐的祖宗面前胡闹,届时当心赔掉裤子!

第114章

“哦, 来了啊?”远远见到两人,大堂中一叼着烟的黑发男子挥了挥手, 此人是叫曲言, 曲家的大少爷, 是周锦珩和乔安两人共同的好朋友, 三人高中时期就是关系很好的铁三角,自然也是这群人中最见不得原主的人。上辈子不止一次羞辱原主什么癞蛤蟆想吃天鹅肉、野鸡是一辈子的野鸡, 怎么飞也飞不上枝头变凤凰的,嘴巴极其毒舌, 而原主又不善言辞, 屡屡被怼得两眼冒泪花。

其他人原主记不得名字,但能把外人称呼他们的外号和脸挂上钩, 比如什么陈少、阳少,当然了这群混世魔王富二代之间也是有等级的, 众人一向是以周锦珩和曲言等马首是瞻,其他人更像是陪衬的小弟。

“来了, 你们今天倒是稀罕, 怎么不去包间非要坐大堂?”大堂三四十张桌子排开, 人多拥挤, 时不时还有服务生往来穿梭,周锦珩那群兄弟一向不喜欢坐大堂,都是窝在舒服的包间, 今天却一反常态, 其中不可能没有理由。

估计是想让某人在大庭广众之下, 好好丢一次脸。周锦珩也猜得出,心下稍微有些不悦,因为他特意和兄弟们交代了,希望他们给他的小玫瑰一个面子,不要那么苛刻。兄弟们虽骂他被小狐狸精迷得鬼迷心窍,但看在他郑重其事的份上,明明也拍胸脯保证了,结果事到临头又来下马威这一出。

可他偏又能猜到其中做主的人是谁,是他从小一起穿开裆裤长大的好兄弟,曲言,周锦珩还真拿他没办法,只能拉着殷明麓过去。

“本来想坐包间的,因为明麓这孩子有点怕生。”周锦珩笑着对兄弟们尤其是曲言道,说罢像极了一个护短的家长,捏了捏殷明麓的脸,拉着他的手坐上了主位,语气满是宠溺和纵容。

实则在表明自己的态度,希望兄弟们别太刁难,见好就收。

“……”殷明麓懒得给白眼,乖乖找位子坐了,在不怀好意的众目睽睽下,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既然周锦珩想扮演家长角色,那他也乐得轻松,扮演一个被家长带过来见朋友的小辈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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