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1 / 2)
季烟眼看殷雪灼要大开杀戒,也不知为什么,也感觉体内股翻江倒海,突然张口“哇”地吐出了大滩血。
艹,她怎么也吐血了?
殷雪灼:“……”
殷雪灼动作顿住,拧起眉看着她,季烟勉强对他笑笑,结果这笑,满口都是血,殷雪灼的表情更古怪了些。
“你受伤了。”他皱起眉,闭目感受了下,确实觉得五脏六腑隐隐作痛。
他有些烦躁地皱了皱眉,收回了手上的火焰,暂时没管地上的韶辛,而是将季烟拉到身边,抬手贴在她后心,将灵力传入她的体内,季烟逐渐觉得身体轻松了很多,他的气息冰冰凉凉,像阵清凉的风,瞬间涤荡了她体内的躁热浑浊。
季烟喘过气来,拉着殷雪灼的袖子,冲他艰难地摇了摇头。
“我有个办法,先别杀他。”她抬手抹去嘴角的血,转头看着韶辛,思索道:“白绣这个身份不能用了,不如先用韶辛身上剩下的玄冰鳞压制魔气,我去骗季云清,你觉得怎么样?”
殷雪灼抬起根食指,抚了抚下巴,眸光微闪,“季云清可是你的哥哥,你却要骗他?”
季烟心里微惊,没想到他早就知道她和季云清的关系了,不过这也不算什么秘密,她对殷雪灼笑了笑,十分坦荡,“他要是把我当成妹妹,会让我来送死吗?我来到临霜城时,太玄门的人是怎么对我的,你难道忘了?”
殷雪灼微微眯眼,抬手拢了拢她鬓边的发,笑意微凉,“季烟,我可是要杀你的,你若是想回到他身边,借他之力捉拿我,再利用我换他饶你命,也未必不可能。”
他不信她。
不过想想也合理,殷雪灼从前备受利用,既能活到这个地步,早就不轻易相信任何人,看似漫不经心,在细节处却心机深沉。
季烟说:“你落到他的手上,下场也只是个死字而已,我和你性命关联,我又怎么活?”她抬头看着他,“殷雪灼,就算你要杀我,我也拿你没有办法。”
她无论落到谁的手里,下场都是个死,可只有他可以选择放她条生路,其他人都不会。
即便他不愿。
殷雪灼垂着眼皮,静静地看着季烟。
半晌,他古怪笑,转身看向韶辛,正要抬手当场杀了他,季烟又忽然阻止道:“先别杀他,他是韶白的弟弟,以后或许还有用。”
跪在地上的韶辛原本听到殷雪灼叫她“季烟”时,就已经惊讶非常,此时此刻更是睁大了眼睛,显然是没想到季烟居然连这层关系都知道。
殷雪灼倒也不杀了,索性召唤出了他身边的那只小蝴蝶,那蝴蝶在空扑闪着翅膀,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慢慢变大,看到放大后的样子,季烟这才发现,这其实并不是什么蝴蝶。
它四肢修长,张开嘴时,露出长着尖锐的獠牙,头上有层浅浅的绒毛,像小动物样,眸子水亮水亮的,与其说是昆虫,倒更像是只毛茸茸的小妖怪。
还挺可爱,就是有点儿凶。
季烟看着它将韶辛抓了起来,像老鹰叼着猎物,飞向了天边。
“你把他带去了哪儿?这样不会被发现么?”季烟好奇。
“先带去魔域关押起来,小六要带个人离开,还是容易得很。”
殷雪灼周身黑气渐渐褪去,句话说到结尾,嗓音逐渐变得清朗温柔,赫然就是韶辛的声音,身子也寸寸变成了少年模样,个子变矮,眸子变得清润明亮,高高束起的长发显得朝气蓬勃。
变成韶辛的样子,他展颜笑,通身的阴郁之气登时消散不少,居然看不出半分破绽。
韶辛如此阳光的少年,让殷雪灼假冒起来,居然毫无违和感。
他的气质素来偏向阴郁,如今笑,七分有了韶辛的感觉,剩下三分又不同。
莫名让季烟想起了梦的那只灵魇。
——温柔无害的幼年殷雪灼。
第15章 玄冰鳞4
披着韶辛皮的大魔头路杀人。
他若遇上成群结队的弟子,便装作高冷应对,旦碰到落单的,就干脆利落地弄个半死不活,问出韶辛的居所方向,再脚把对方踩死。
季烟到现在为止,发现他杀人不是用手就是用脚,跟碾蚂蚁样,不知道是哪里养成的坏毛病。
他还没有拿出过武器,然而原著的大反派殷雪灼是有武器的,好像是把非常长的弯刀,她有点儿好奇,可惜这群人对殷雪灼来说,实在是太弱了,根本不值得他掏家伙。
而且殷路痴现在还有点儿暴躁。
找路不能拆房子,也不能变成黑雾用飞的,在万仙盟内御剑也显得奇奇怪怪,两条腿走得又慢又无聊,不小心还会走错方向,殷雪灼每走步,对凡人的嫌弃更多分,浑身上下都写满了“为什么会有人这种生物”。
季烟:我无话可说。
不过虽然粗暴了点,效果还真有,殷雪灼杀了路也问了路,后来也不毁尸灭迹,直接让几个尸体横在那儿,很快就引发了新轮的骚动。
别人在骚动,殷雪灼和季烟在偷玄冰鳞。
季烟将剩下的半玄冰鳞放在身上,魔气果真被压制住了,可惜殷雪灼和这玩意儿有点相克,季烟刚拿到手里,他就离了她十步远。
季烟:“……”
效果这么好的吗?
季烟装模作样地往殷雪灼走了几步,想看他还有什么反应,殷雪灼站着不动,看她又故意蹭过来点儿,望着她的眼神里写满了古怪。
季烟好奇:“你怎么不后退了?”
“你没有灵力,拿着它和拿着废物无异。”殷雪灼皱眉,脸嫌弃,“只是这感觉令人讨厌。”
好歹也是他身上的部分,这么厌恶的吗?季烟揣着香囊,放心地跳回了殷雪灼身边,仰着小脸问他:“接下来去哪儿?”
殷雪灼眸色微暗,冷冷笑,“既然已经打草惊蛇,自然是去灵脉。”
最新章节请到hxzhai. c om免费观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