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1 / 2)

加入书签

以前讨饭的时候眼里溢满了没吃饱的可怜,现在眼神和之前有异曲同工之妙,好像在小心翼翼地说“如果可以的话你能亲亲我吗?”

不管陆云初有没有误解他的意思,每当他对着自己温柔地笑时,陆云初就会靠过去,亲亲他的唇角。

进度这么快,谁也没有想到。说是干柴烈火也不对,他们的亲吻更像是一种试探着的亲密,情比欲更浓,明明很生涩,却让人无比上瘾。

行路顺利,除了晚上下车休息,大部分时间他们都窝在马车里。车厢里充满了黏黏糊糊的气氛,连糙汉子侍卫们也察觉到了不对劲儿的地方。

之前陆云初喜欢闻珏这事儿,虽然没有明明白白地挑破给众人看,但大家都心知肚明。结果一眨眼,她拐走了闻湛,又和他亲亲密密的。

他们看闻湛的眼神不自主地带上了同情。

可闻湛看着温润聪慧,却似乎从未察觉他们的眼神,依旧对陆云初温柔以待。

他们不是什么行事小心的人,这些谈话难免就被陆云初听见了。

她很生气,呵斥了他们,表示以后不给他们饭吃了,让他们自己啃干馍去,转头扯着闻湛钻进了马车。

闻湛捏捏她的手指,让她不要生气。

可陆云初就是气得跺脚:“我才不喜欢闻珏呢。”她捧住闻湛的脸,认真地重复,“我只喜欢你,你不要听这些人乱说。”她感觉出来了,闻湛是个温柔到没有脾气的人,他对于应该得到的善意会无比感激,对于恶意会觉得理所当然,这样是不对的。

她坚定地对闻湛表达爱意:“也不是他们说的什么看中你的皮相才与你私奔,别人的话都不要听,只听我的话就好。”

闻湛依旧是笑着的,定定地看着她,他眼里的冰雪消融,化作温软的春水,连爱慕也是小心谨慎的。

他握住陆云初的手腕,在她掌心写道:我知道。

他的本子用完了,陆云初还没有给他做新的,他便只能在她掌心写字。

陆云初喜欢他这样慢吞吞一笔一划写字的模样,便拖延着没有给他做本子。

他写完这三个字,点了点陆云初的手掌,表示后面还有话,让她耐心等等。

这个小动作让她心头痒痒的,不自觉地翘起嘴角,贴过去亲了亲闻湛的眉心。

闻湛进步很快,从以前地不敢看她,到碰一下就浑身僵硬,再到现在习惯亲密接触,其实他也有在努力地向陆云初靠近。

闻湛已经习惯了她“动手动脚”,没有任何反应,只是停下来,等她亲完、坐好,才继续写字:你第一天就告诉过我了。

陆云初“啊?”了一声,半晌才记起来,第一天穿越过来时,她就对闻湛说过自己不是以前的陆云初。

原来这些话他一直都记得。所以从第一天起,他就从没有把以前的陆云初代入过自己,那她当初纠结着不敢靠近其实都是白费力气啊。

“我当时这么说,你就这么信啊?”那万一是原女配想要戏弄他,故意说这些话折磨他呢?

闻湛点点头,似乎陷入了回忆,眉眼都染上了暖融融的温柔。

他在她掌心写道:因为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就猜到了。

陆云初愣了愣,很难想象闻湛当时是什么心理,怎么可以看一眼就发现别人身子里换了个魂呢?

她忽然想逗逗闻湛:“那你第一眼有没有对我一见钟情啊?”答案可太明显了,谁会对一个顶着一直折磨自己皮囊的人一见钟情,不ptsd就不错了。

闻湛僵住了身子,睫毛颤了颤,默默地推了推她的手指,把她的手弄成一个拳头——这是拒绝回答这个问题。

陆云初以为这个问题让闻湛想到了不好的事,不开心了。她一下子软了下来,愧疚地亲亲他的额头。

谁知闻湛忽然动了动脑袋,陆云初以为他是想避开这个吻时,他却抬头,用嘴唇接住这个吻。

陆云初傻了,所以这是什么意思?

她觉得自己认真想想就能明白有些问题的答案,可是她被闻湛亲得晕乎乎的,什么也想不出来了,只能叹一句美色误人啊。

马车到了镇上,一行人在离城门最近的客栈入住。

越往北走越荒凉,吃喝不像以前那样丰富,客栈里的菜吃起来一般般,肉没有肉味儿,菜也蔫蔫的,味道寡淡。

人一到冬天就特别想吃肉食,陆云初已经好久没有沾过荤腥了,特想吃油腻腻的大肉。

她犹豫了一下,还是问店小二:“附近有卖猪肉的地方吗?”

店小二也不介意,热情地给她指路:“出门右拐,顺着这条街走,走到头,您再问,就在那一片儿。”

陆云初向他道谢,拽着闻湛出门:“走,买菜去。”

闻湛和陆云初就像糊了粘合剂一样,恨不得时时刻刻在一起,侍卫们一没注意,两人就不见了,他们很无奈,只能连忙追出去找。

出门右拐的那条街,走到头离城门很近,人口流量大,闻湛和陆云初牵着手,有些羞赧,想要松开。

陆云初感觉到了,一副受伤的样子看着他:“你要松开我的手吗,你是嫌弃我丢人啊!”

闻湛本来还昏昏欲睡,眼睛半睁不睁,纤长的眼型显得有些疏冷,一听到这话,立刻清醒了,瞪圆了眼,一秒恢复猫猫形态。

他即使能说话,面对这种无端指责,也百口莫辩,更何况是不能说话也没有纸笔可以写字的情况。

他焦急地摇头,握紧陆云初的手,表示不是她说的那样的。

陆云初却甩开了他:“呜呜呜,难过,我好伤心。”

说完就飞快地往前跑了。

她这幅拙劣的演技三岁的小童也骗不到,偏生能骗到闻湛。

闻湛人高腿长,两下就追上了她,想要拉住她的袖子。

他俩这拉拉扯扯的动作吸引了不少行人的目光,还不如刚才默默地牵着手,袖子遮住也没人瞎看。

陆云初脸皮厚,没觉得有什么,一甩,又继续跑,一点也不顾淑女姿态。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