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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丽,我爱你,看来,只能一辈子远远地爱着你了……
曼丽悠悠醒来,
扭头一看,
小树在开车,
“醒了,”小树伸手过来握住了她的一只手,
曼丽还有些迷糊地点点头,再醒透点,注意到自己的军装已经换下,穿着她出门时来的便装。
“上哪儿,”曼丽望望车窗外,
小树笑笑“当然是送你回家了。”
曼丽哦了一声,又想起来,“先绕段路,去吉利街!”
“怎么了,”问着的,小树却已经松了她的手去按导航,肯定听她的。
曼丽露出微笑,“你爱吃凤爪,我在吉利街那边发现了一家做的挺好的……”
小树一直带着笑,尽管心中仍有点点酸楚,但毕竟心境已大不同,更由心的云淡风轻了……
是个小铺子,
生意是红火,
晚上七点多了,还排着老长的队,
小树两手插风衣口袋里,还褡裢着连帽的帽子,陪她站着排,
“你知道么,凤爪其实是对鸡爪子所作的一种麻雀变凤凰式的美化修辞,当然,你如果是一个体育爱好者,也大可以把它说成‘女足’,不过,据说‘凤’这种传说中神圣而高贵的飞禽,其实不过就是野鸡。无论是什么名份吧,凤爪依然是一种挺俗的吃食。然而,茶点里真少不了凤爪的插足,首先,它独一无二的口感。除了骨头,就是皮里的胶质。它实在没有什么肉可吃,更谈不上什么美味,你看那点心师在凤爪的烹饪上是十分舍得重手落料的。……茶楼里的凤爪通常是先以油炸,再经豆豉、蚝油、柱候酱及红辣椒、八角、葱、蒜、姜等等香料调味腌制,最后一蒸了之,所以茶楼里粉墨登场的凤爪看上去全都是浓妆艳抹,真一点儿无法叫人回想起它们生前的模样……”
这也许是小树“最愿意”和她说话的一次了,
原来他这么善侃,风趣幽默,还顽皮得很。
曼丽也全然放松,嘴劲儿也上来,
“谁说我不知道了,我也爱吃鸡爪子呀。它是没什么好吃的,可咱们好的不就是这一口。作为一个插科打诨的角色,凤爪无肉可食,亦谈不上美味,却甚有嚼头。你张牙,它舞爪,吞吞吐吐之间,一根根纤骨落地无声,唇齿间端的有一番好玩呢。还记得古龙在《绝代双骄》里提到过一种名叫‘鸡爪镰’的兵器么,‘鸡冠人目中已暴出凶光,突然打了个手势,剩下三双鸡爪镰,立刻泼风般向怜星宫主卷了过去……怜星宫主长袖一抖,五柄鸡爪镰‘哗啦啦’落了一地,她手里还拿着一柄,瞧了瞧,笑道:‘原来是双鸡爪子,不知道滋味如何?’微启樱口,在鸡爪镰上咬了一口,但闻‘喀’的一响,这精钢所铸、江湖中闻名丧胆的外门兵刃,竟生生被她咬断!……”
曼丽哦,别忘了她是学霸,爱看的小说张嘴就来可不糊弄!
两人这你来我往,“比试”着谁对“鸡爪”更了解,
哪里想到,也吸引着后面隔一人的一位食客。
书柒也爱吃这家的鸡爪,
程音下了班就过来也买两只,
一开始还没注意,
他前面是个年轻小伙子,耳朵塞着耳塞,一直低头在发短信,是听不见的,在他前面,竟有如此精彩的“争论”着,
虽然声音不大,程音却一听也听出了兴致,
特别是女人的声音响起……不觉有些耳熟,
程音特意挪小步往前一看呀,……真是曼丽!
见她和友人聊得劲头高,程音也就没打搅,继续听着,
直至,队伍往前挪,不自觉再一抬头看去……程音浑身都一凛!
和她站一处聊的热火朝天的,穿着宽大风衣,戴着连帽帽子的,一开始还以为是个超潮少年人的,……面庞稍往他这边一侧,……是,金小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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