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成眷属(2 / 2)
“奇怪!”景墨问道:“你有什么根据能看得那么清楚?”
聂小蛮慢慢地说道:“倒没有别的,我是根据情节推敲才知道的,我也并没有未卜先知的能力。你也知道,这件凶案最显著,最耐人寻味就是尸体无头。记得吗?那个苟地保曾作过种种荒诞的假设。当时我把他驳斥得体无完肤,你也是听到的。
我为了无头尸体曾生出过许多疑问:是不是凶手行凶之后把头切断,作为报复?但程妇为人十分娴静,怎么会跟人结下如此深仇?
再说,想埋藏人头而灭迹,更讲不通,天下那有这样愚蠢的人,把头搬走,把尸体留在那里?这样一来我疑心凶手有意藏匿人头,是怕头面被人认出来,没有头留个身子,人们就无法辨别真相。那么死人当真是程妇?
还是另外一个女人?假使是程妇,又死在程家,衣服首饰都没有更改,把头取去,有什么用处?观察这几点,我断定死者不是程妇而是另外一个妇女。”
景墨不禁点头称赞:“你讲得对,照这样推论,你果然把情况看得清清楚楚,我那时真实太糊涂了。”
聂小蛮说道:“缘由很简单,你没有运用自己的脑子而已。我常说探案并不是麻烦的事,每逢有疑难题目,若能不偏不倚,站在正中,面面俱到,一定可以找到头绪,一切不外乎用谨慎的态度,运用自己的头脑仔细观察。要是当初我听到无头案子,单单觉得十分奇怪诧异,而不去细心调查其终究,结果恐怕就很难说了。幸亏我看清尸体的形状而加以推敲,得到几点证据,解决了许多关键问题,于是我深信自己的考虑完全正确,死人绝不是程妇,而是由另一个女子替代的。”
“你是不是从空场上的脚印上获得痕迹的?”
“显露此案真情的迹象很多,脚印仅仅是其中之一。当初在我验查尸体时,就获得了几点证据,第一是死者皮肤的颜色。你有没有注意她的手指粗笨?我听说程妇是做针线绣花生活的,刺绣是细工,一定不是粗笨的手指所能胜任,这一点岂不可疑?第二是她的戒指。这只金戒指非常奇特,我还特别要你注意,还记得吗?”
“对,戒指套在无名指的第二节上。据苟地保的意思有人抢戒指,但因指节粗一时未曾拉下来,于是留在第二节。你的意思怎样?”
聂小蛮摇头:“这是他一知半解。照他的说法,戒指一定尺寸很小很紧,所以自底根往上拉时,第一节跟手掌之间的手指皮肤应该来看十分紧张,因为用强力把戒指往上拉戴戒子部分的皮肤曾有白色的指环印,事实上都没有。手指皮肤紧张的部分反而在第二与第一节之间,这是什么缘故?因为戒指原本不属于死者,尺寸大小完全不相称,戴上去时是从指尖推下去,第一节经过,第二节套不过,结果留在第二节上,时间仓促,来不及事前把戒指放宽一点。结果皮肤被拉紧的现象发生在第二节的上面而不是下面,这不讲也可以明白的。”
景墨这才恍然明白过来,说道:“照你所说,戒指是被凶手勉强套上去,以便冒充程妇,免得引起查案者的疑惑。苟地保说是有人想把戒指抢走,跟事实恰好相反。”
聂小蛮说道:“你说得不错,这是苟地保的失察,他气焰太甚,心粗脑笨,加上早已有了成见,没有作深入一步的探究。否则一切迹象十分显著,假如想一下,任何人都能辨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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