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新要证(1 / 2)

加入书签

蒲县尉向聂小蛮瞅了一眼,似乎奇怪小蛮多此一问,耸耸肩答道:“大人,我并不曾说他在行凶时吸鼻烟,但那鼻烟壶也许是仓皇中从赵乐人的衣袋中落出来的。还有一点,当我去逮捕他时,他的右手上裹着白巾,显见是新受伤损。”

聂小蛮摇头道:“你刚才说赵乐人从暗中发射鸟铳,所以牛以智因猝不及防而被害。室中又没有倾倒混乱之状,证明不曾有过搏斗。那么,赵乐人就算手上有伤痕,又怎么能就算做行凶的证据?”

蒲县尉又晃了晃圆脑袋,答道:“不错的。但我也说过,他是撬破了窗过去的。窗外有个咸菜坛子的盖子碎了,伤了手当然可能,大人怎能说不能作证?”

聂小蛮默默地走了一会,又说:“那么你所以逮捕他,当初只凭着鼻烟壶和鸟铳的两项证据,是不是?”

“还有人证呢。前天夜里有一个附近的邻居,曾看见赵乐人独自向砚影书斋里去。这是我逮捕他的另一个充分的理由。”

聂小蛮目光闪了一闪,问道:“这个证人是谁?”

“就是那牛家旁边的茅屋里的一个村妇,夫家好像姓冯。”

“她在什么时候瞧见的?”

“这村妇不大分得清楚时辰,只说夜色已经很深,她正要归睡,忽然听到她家的那只黑狗吠过几声。那妇人开了窗隔街一望,瞧见赵乐人从篱外经过,向牛家的宅子那边走去。”

“如果是夜色已深,那么这乡妇会不会瞧错呢?”

“不会,那赵乐人是穿蔚蓝色的曳撒,平时也常常从篱外经过。前夜里又有些月光,那姓冯的女人说,瞧得非常清楚。”

“那么赵乐人已承认这一点没有?”

“没有。当我去逮捕他的时候,他不承认前夜里曾到砚影书斋里去。”

“你有没有向赵乐人家人调查过?他前夜里曾否离家过?”

那种得意的笑容又在蒲县尉的肥圆的脸上一度显现,他笑道:“聂大人,您的脑筋当真很精细!这一点我当然已经调查过了。据赵家的门房交代说,前夜里赵乐人的确曾出去过的,而且回来时夜已深了,手中还提着一样东西,并且态度上非常慌张。那门房虽没有瞧清楚他提的是什么,但可以料定是鸟铳无疑。老爷,你想这岂不也是一项证据吗?”

聂小蛮咬了咬下唇,沉默不答,他的眼睛并不欣赏那丰收的田野,却兀自瞧着那条碎石的小径,他的牙齿还在一下下咬着自己的嘴唇。景墨在旁边也越听越觉得那赵乐人确有可疑之处。

毕竟这蒲县尉所说的种种,也算头头是道,找不出什么破绽。这样一来,这一位老狸奴岑明楷不是要终于失望了吗?

胖县尉继续道:“聂大人,你假如还嫌证据不足,我还可以贡献一种重要的补充。”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