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8章 认错比放屁还快(2 / 2)
话所没说错,但也不得不承认,他跑题了。
所以不等法官回应,那边的阮劭中忙提出反对:
“审/判长,今天的庭审是凶杀案,不是被告的病情。就算被告患有躁郁症,也不能证明她没杀过人。我方认为,关于被告的病情是如何造成的,跟今天的凶杀案关系不大!所以我方请求驳回!”
“我方不同意!”
某辩护律师立马跳起来,跑到法官面前言辞凿凿的说着,
“审/判长,别听他的!被告病情是何以所致的,跟本案关系极大!因为导致她胡乱认罪的人,极可能就是案子的真凶!”
虽说这话部分属实,被告病情如何所致,的确跟本案关系极大。但他这神态和语气,这画风,在慕斯眼里怎么看怎么都觉得……
他像“佞臣谗言”?
总有股“小人挑拨”的感觉?
于是,慕斯本能的脱口而出,朝井炎激愤怼道:
“你胡说!!”
遭来法官和某辩护律师齐刷刷的瞪眼……
控方律师却充耳不闻,老成持重的继续辩驳道:
“审/判长,调查案件是警方的职责范畴,法庭现在的任务是判定被告的罪名是否成立。”
一句话让某辩护律师被吃瘪……
“控方律师言之有理!”
听完阮劭中的阐述后,法官感叹着沉思了一小会儿,转向某炎,
“辩护律师,关于被告的精神状态是如何造成的,可以稍后再审!现在控方律师要进入举证质证的环节,证明被告过失杀人罪名成立,请问你是否有异议?”
井炎深知阮劭中在避重就轻,但从法律程序看,自己好像也有“避重就轻”的嫌疑。毕竟今天的主题是“慕斯到底有没有杀人”,而不是“她的某病是怎样造成的”!
于是,他阴阴的盯着阮劭中,冷笑着回答道:
“行,先姑且看看他阮大律师怎么作妖!”
又口不择言了?
老法官似乎已无力再暴躁,当暴躁成为一种习惯,就已麻木到没有暴躁可言,所以他只是义正言辞的提醒道:
“请回答有,或没有!!”
“哦哦,没有!”
井炎这才缓过神,忙屁颠屁颠改口,“没有异议!”
把庭审搅得个天翻地覆,他居然还能留在现场?唉,也是个奇迹!
——
进入举证质证阶段。
鉴于某被告已被某人贴上“躁郁症患、证词不可信”的标签,所以接下来的环节她只能做哑巴,所有的问题都由她“贴心”的辩护律师代替回答。
警方呈上的物证无非就是:凶器、被告遗留在现场的破手机和头发,天网监控。
井律师逐一驳回……
首先是手机!
由老邢找到的出租车司机出庭作证,证明慕斯在案发头一天,的确在他车里踩坏了手机。但有没有丢失在车里,他没法确认,却说出在被告之后上他车的人,是死者曹丽娜!
司机的证词让慕斯目瞪口呆,万万没想到自己的手机出现在凶案现场,竟是死者的“功劳”?
可曹丽娜为什么要拿走她的手机?慕斯表示很费解……
同样费解的也包括阮劭中,司机的证词让他打消了之前“林薇薇偷走慕斯手机,留在杀人现场栽赃”的猜测。可他想不通曹丽娜的动机,一个破手机能有什么价值,这女人为毛要捡回去?
关于“手机”的证据,经过“老丈人和女婿”两律师一番唇枪舌战后,最后的结果是:存疑!
因为司机的证词虽属实,但很含糊。从他的口供中,井炎没法证明“手机是被死者捡到,所以才遗留在现场”;阮劭中也没法证明“慕斯没有丢失手机”;
所以,谁也不能妄自开口下定断,否则就会被对方揪住话里的漏洞,从而大做文章。律师上法庭一言一行都得谨慎,你懂的。
当然了,某位辩护律师除外,他的“不谨慎”只在不着边的小事上;一旦面临原则性问题,井先生从不含糊。
尽管都没法证明,但这一环节算辩方胜利。毕竟“存疑”的结果,最后就会是“疑罪从无”。
接下来是头发!
阮玉出庭作证,昂首挺胸,理直气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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