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投其所好(1 / 2)
第二天是周日,邵迎春起了个大早,把前几天抽空织的马海毛自行车座套拿出来,一般爱护自行车的人都习惯在车座上套一个座套,这样坐着舒服也能保护车座。
马海毛不同于一般的毛线,更加柔软,也更加晶莹,尤其在阳光下能发出亮晶晶的光芒,表面上一层绒毛触手温软,保暖又舒适。
紫色代表着高贵,是华丽绚烂的颜色,更是多数女士的钟爱,邵迎春抚着柔软温暖的车座套,突然有点不舍得给出去了。
这可是她用了好几张肉票外加一块五香肉跟赵小曼换的,据说这是她在国外的表姐给她寄来的,她妈妈给她织了件毛衣,还剩下的这些。
本来赵小曼不想交换,毕竟之前邵迎春曾救她一命,嗯,帮她赶走了那只恶心的毛毛虫。
但邵迎春很坚持,并且说不换就算了,她不想欠人家人情,觉得没有安全感。
赵小曼虽然不知道欠人情和安全感有什么关系,但也答应了,也因此对邵迎春的印象更好了,更何况她确实挺想吃五香肉的。
其实用几张肉票换二两毛线是邵迎春亏了,毕竟肉票有五斤,但谁让这是稀罕物呢,别人就算想买都买不到,再说现在他们家也不缺肉吃,万一放过期了更浪费。
邵迎夏推门从外面进来,看到邵迎春正坐在床边发呆,上去捅了下她胳膊,“还没收拾好,爸妈都收拾完了,就等你了。”
今天是礼拜天,全家要去邵迎春的姥家串门。
一个月有四个礼拜,当初邵连仁和李凤英结婚的时候,就定下每个月的第一个礼拜天去范屯,也就是邵连仁的父母家,第二个礼拜天去李凤英父母家,剩下两个礼拜天两口子在家里。
不过因为李凤英的父母也住在镇上,两口子在每月剩下的两个礼拜天多数是回去岳父母家,帮老人家干活的同时也顺便蹭两顿饭。
十几年来这已经成了习惯。
尤其这次李凤英还打算让她妈跟表姨捎个信,再弄一两头肥猪回来卖,算是肩负着任务去串门。
邵迎春回过神来,道:“我不去了,今天约了同学。”
而后忽然又想起来上次在范屯张大婶家买的鸡蛋还没有给姥拿去,那天下车的时候太着急,一时间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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