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玫瑰园约(2 / 2)
当一个男孩实在不知道和女孩说什么的时候,那么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请她吃饭,然后在饭桌上套近乎——看来佣兵王黄金脑的称呼也仅止于在佣兵团运作以及商业活动中,并没有广泛延展到佣兵王所有的领域,甚至,在爱情这个领域中,艾米比一般那种世家纨绔子弟要差上太多太多了。也只能采用最没有办法的办法了。
“你喜欢吃什么?”
女孩一般是不会直接回答这个问题,莹也不例外,用“随便”这道不知道出自何方味道如何的名菜来搪塞,在艾米的第三次问之后,终于小声说:“嗯,我比较喜欢吃鱼头,我爸爸常带我去吃的是沙锅鱼头。”
主菜确定了,艾米根据陪林雨裳出去吃饭的经验,又点了两杯珍珠奶茶和一个果盘(此时的艾米真的很感激林家小姐,而且觉得以前被讹诈的金币准确而言应该说是交了学费),女孩子嘛,只要吃得好,一般都很开心,都很好说话。当然也很容易被某些居心叵测的人套出话来。
莹来自精灵森林中一个叫东岸的纯精灵小村落——事实上,精灵森林中是不允许其他种族进入的,精灵王用自己巨大的法力控制着整个精灵森林,非精灵种族一旦进入后,很快会迷路,在一个非常小的范围内反复打转,永远无法走出,最后直至白骨一堆。
据她说,她从小和她奶奶一起居住,她的父亲每年只能回几次家。
艾米笑着问:“为什么没有男朋友呢?”
女孩玩弄着手里的筷子:“你看我用筷子的手,非常靠近筷子后部,我们那里说,这表明以后要嫁到很远的地方。而且小时候我做梦,梦到过很多次我的……不说了。”女孩显得有些害羞地挥挥手里的筷子。
嗯……哦……这也行?最关键的地方直接中断?
虽然艾米极为好奇,但是明显小女孩在说“我的老公”或者“我的男朋友”一类的话,这样再问下去,首先是少年佣兵王那张薄薄的脸皮要受不了了。此时,如果希望少年佣兵王先说出“我喜欢你”更甚于“我爱你”这样的话,要比杀了他还要难受。
“最近你一直都在食为先吗?”艾米用牙签插了一片苹果,按照林雨裳对他关于绅士乃至骑士对女士乃至女王的礼仪方面的谆谆教导,小心地把牙签的握部放在了莹面前的小托盘里,以便于女孩直接取食。
可惜,或许是棍棒之下很难出高徒的缘故,虽然艾米在绅士方面做得相当不错,也仅止于教条而已,始终无法突破林雨裳的教导,达到百炼成钢绕指柔的境地——当然是把女孩百炼成钢了。艾米现在有些痛恨自己为什么以前没有主动邀请林家小姐多出去走走,多一些实习的机会。
“嗯,是的。”莹感激地冲艾米点点头,“对了,下个月6号,我可能要离开10天的。”
“为什么?”艾米心里立刻紧张起来。
“哦,我是下个月10号就满你们人类的16岁了,那时,我需要去找精灵洞穴,通过精灵洞穴再进入精灵界,获得精灵王的批准,成为一个正式精灵,这就是我们说的精灵试练。”不知道为什么,艾米在发现女孩在说这些话时,脸上出现了一丝很奇怪的表情,似乎是伤感,更准确说是一种痛苦的表情。
他担心地问:“远吗?是否会有危险?”
女孩摇摇头:“不知道。最近一个精灵洞穴位于精灵森林的外侧,路上应该不会有太多的危险,而且,我本身也是一个很好的弓箭手哦。”
“你有一个银币吗?”艾米笑着问。
女孩迟疑了一下,从自己的身上摸出了一个闪亮的金属,艾米接了过来:“成交,我以一个银币的价格,保护精灵莹小姐前往精灵洞穴完成精灵试练,时间15天,如果无法完成,除退赔佣金外,再赔10倍以上的罚金。下个月6号,我早上在这个门口等你,不见不散。”
说完,艾米冲玫瑰园的使者招了招手:“靓女,过来买单。”交了钱后,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坐下去的艾米立刻逃出了玫瑰园——再这么坐下去,他已经要疯了,看着这么喜欢的一个女孩,却不能说什么……简直就是……
这就是后世著名的“一个银币之约定”,这大概是佣兵王此一生作过的面额最小的一个佣兵任务,但是,这个任务对佣兵王乃至后世产生了实在无法估算的意义。如果没有这个银币,或许整个大陆的历史都将重写。
精灵王作为众精灵的王者,往往拥有数千岁的寿命,在其漫长的一生中,他们通过在精灵界中与各系自然系精灵接触,多数能够拥有仅次于精灵使的能力。
很少有人愿意和精灵王正面冲突,即使是神圣巨龙也一样。
精灵王也很少走出精灵界,在历史的长河中,只有三位精灵王走出了精灵界,其中一位是为了击杀1000年前正在精灵森林一带肆虐的恶龙吟风。而事实上,那一次,虽然恶龙吟风面临的只有一个对手,但是却是真正惨败的一次。即使是风系巨龙的敏捷,也无法躲开精灵王快速发射的弓箭,在毫秒间,吟风连续被射中13支魔法箭,而吟风希望用风系和黑暗系魔法进行攻击,但是精灵王本身就有自己强大的魔法领域,森林这个天然屏障又极大限度地降低了风系魔法的攻击力。吟风所有的魔法都被降低了威力,最后不得不离开了精灵森林。
当然,那一次,精灵王也身受重伤,数十年后,与世长辞。
——《精灵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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