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2 / 2)
“不下了,我有事正想请教你。”宋茹甄拧起执壶亲自替褚晏倒了一杯茶水。
褚晏放回棋子,洗耳恭听地看着她。
宋茹甄道:“据我所知,阿时之所以会对你心存杀意,应该跟童恩怂恿有关,你或者你们褚家过去可曾与童恩有过什么过节之类的。”
褚晏毫不犹豫道:“未曾。”
听褚晏如此肯定的语气,显然他也想过真正想除掉他的是可能是童恩,所以自思过与童恩的恩怨吧。
既然童恩不是因为个人恩怨要除掉褚晏,那么可能就是因为褚晏或者褚晏后面的褚家,挡到了他童恩的路了。
一个御前太监,想除掉一个手握边疆军权的当朝权臣,若无恩怨,那么唯一的目的大概就是为了权力吧,他果真与前朝那些霍乱朝纲的奸宦一样,心存不轨。
“童恩是个祸害,决不能留在阿时身边。”
想到这里,宋茹甄就气不到一处来,握着茶瓯重重放下,茶瓯里的水溅在棋盘上,落了几滴在黑白分明的棋子上,摇摇欲坠。
褚晏掩袖伸手拿过宋茹甄的杯子,将余水倒了,又重新倒了一杯茶水放回去。
“你想除掉他?”
宋茹甄点头:“恩。”
褚晏摇头:“不建议你轻举妄动。”
“为何?”
褚晏定定地看着她:“你不是童恩的对手。”
这个她何尝不知,能左右阿时的太监,其权柄恐怕已经不是一个内宫宦官那么简单了。
而且她素来不干涉朝政,自然在朝廷上也无任何自己的势力。再加上出阁两年来,她一直深居在公主府,几乎与朝廷绝缘,眼下她手中无人,又无实权,想要动童恩确实很难。
“可我不能放任童恩在阿时身边继续左右他,”她想起梦境里,褚家军和义军攻破华京时嘴里喊着‘杀昏君,斩奸佞’,这个奸佞应该就是童恩了,若无童恩在,以阿时的心性顶多做个碌碌无为的皇帝,也不至于发展成昏君。
“你可有什么法子?”
“你想好了?”褚晏深深地盯着她。
宋茹甄明白,褚晏这是在警告她,一旦插手朝廷之事,就休想独善其身,可她和阿时的关系早就决定她不可能独善其身。
“恩。”宋茹甄重重点头。
褚晏看着她不吭声了,过了好半晌,他才道:“当务之急,先稳民心,再除奸佞。”
“你是说……那些流民?”褚晏作为巡街街使,每日接触的都是民意,一定是那些流民出的乱子影响太大,再乱下去恐怕会一发不可收拾。
“恩。”
“怎么稳?”
“大肆施粥,以长公主的名义。”
宋茹甄捏着下巴尖想了想,然后很快明白了的褚晏的用意。
那些流民入户抢食也好,争相坐牢也罢,说到底都是饿出来的绝路,都不过是为了果腹求生而已。以长公主的名义大肆施粥,一来可以暂时稳定住这批流民;二来,因她是皇帝的姐姐,施粥一事,可以间接为阿时挽回部分民心,不失为一箭双雕的好计策。
褚晏不愧是褚晏,他骨子里还是当初那个意气风发的热血少年,不然也不会这么快想出对应之策来。
说做就做,宋茹甄当即命齐明箫盘点出公主府里的库银,拿出一部分去买了粮食和几十口大锅,在公主府四周的街上搭长棚,架灶台熬粥。
她见府里的那些清客们整日无所事事的,便干脆叫他们全部出去施粥,又抽了府兵和小厮丫鬟们一起帮忙。
一时间,公主府四周,汇集八方流民与乞丐,排起了长龙领粥,那些来领粥的流民都哭着跪在地上对着长公主府连连叩头谢恩。
本来那些清客们还有怨言,可自从见了那些来领粥的人,把他们当做救世神明一样感激涕零时,个个顿时跟打了鸡血似的,自此每日早起晚归的忙着施粥,竟不叫累叫苦了。
连施了十日粥后,宋茹甄忽然命人加了几千个馒头,并亲自现身在公主府的大门口施馒头。
流民们对此越发感恩戴德,对着宋茹甄又是大哭,又是跪拜,又是叩谢,嘴里不停高呼‘公主万福’。
宋茹甄见时机差不多了,便在广大流民面前,将施粥一事全部归功给了宋应时,并向流民们解释皇帝陛下其实时时刻刻地念着自己的子民,得知大家的处境后,才命她动用私库来救济大家。
这‘私库’一词用的极为巧妙,不仅全了陛下爱民之心,还委婉地表达出了陛下对于赈灾不力上的身不由己。
流民们本来满腹怨言,听了宋茹甄的话后,得知皇帝并没有抛弃他的子民,顿时又三跪九拜地高呼“皇帝陛下万万岁,皇帝陛下万万岁……”
看着公主府门外乌泱泱的流民,宋茹甄心里很清楚,这民心虽然挽回了一部分,但施粥并不是长久之计,想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得必须想办法让阿时下旨妥善安置这些流民才行。
施粥还真是个苦力活,忙碌了一下午累的宋茹甄腰酸背痛的。
回到瑶光殿时,宋茹甄脚步忽然一顿,她眸光一闪,鼻尖轻轻耸了耸,然后嘴角微微勾起,不动声色地对身后的蕙兰银翘道:“你们下去吧,我乏了。”
“是。”
宋茹甄径直来到的沉香榻上,绣鞋一蹬,便懒懒地往凭几上一靠,闭眼小憩起来。
过了会儿后,有个人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宋茹甄的背后,抬手蒙住了她的眼睛。
作者有话要说:宋茹甄:他不吃醋,哼!
褚晏:女人心海底针,真是搞不懂她为什么生气。
作者:儿砸,你搞错了方向啊。
【那个什么止痛的法子,瞎编的,千万不要考据,不过热敷倒是确实可以缓解痛经。】【儿砸给自己找了个理由——报恩。就是不敢承认是心动……哟哟,闷骚的嘴,骗人的鬼。】
最新章节请到hxzhai. c om免费观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