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辞[洪荒]_76(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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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过了多久,薛清听见一阵洋洋的歌声远远传来,唱的是一支陈思王的《对酒行》,曲调漫长,颇有几分洒脱之意。

片刻那歌声近了,薛清缓缓张开眼睛,一个人正踏进门中。那人一身蓝布长衣,头顶纶巾,一派翩翩然模样,可怀中却抱着一个婴孩,本是风流倜傥,顿时变成了孩儿他爹。

这样不伦不类的,薛清瞧得一笑,随即却真有几分惊讶了——这两个人,不论是这婴孩还是这男子,竟然都是他认识的。

自那男子进门,薛清便听见了叮铃叮铃的铃声。那男子先扬声吆喝那小童进来,把那个婴孩抱过去,然后才朝薛清笑道:“这位客官久等了——咦,哪里来的铃铛响声?这杏林原先可是听不到山腰上老嬷庙的风吹铃铛。”

他说话是南方口音,清爽中带着几分柔和,声音隐隐含着一种动人心弦的力量。薛清也朝他微微一笑,道:“或许就是吧……往常听不到,不过今日被风吹来了那铃铛的声响。”

那男子笑了笑,转言道:“这位客官倒不是熟识之人,亲至我这医馆,原本我还颇为自负,以为是远道而来,求医问药,如今瞧客官并不似是求药而来,倒像是游山玩水,偶然而至——客官,我这十里杏林,景色如何?”

薛清看着那男子颇为自得的模样,心中微微一叹,笑道:“宛若云霞,非此间不能得此景——也难得这位先生用心。”

那男子朗声长笑,道:“相逢即是有缘,来来,今日且在舍下歇脚,我命童儿备下时令春笋,合着美酒,以飨远方之客。”

说罢,他径自出门去,大声唤着童儿名字。方才那小童又从后头转过来,薛清细瞧那小童腰间丝绦,颜色与先前不同,便暗暗留心。

片刻又有一个相貌一模一样的少年自后院走来,原来这是一对双生子,却被这男子收留在这里——他倒是不畏惧人言,或是,名声已著,就不怕闲言碎语?

(碧注:古代很长一段时间认为双生子不吉利,其实是一个人的魂魄被劈成了两半,所以在一些地方会把双生子其中的一个丢弃掉,或者直接弄死,甚至把两个孩子都杀死)

那男子先吩咐了那先来的小童几句话,又对那后来的小童道:“方才那孩子,可曾安生睡下了?小心照料着,那孩子还尚未及满月。”

后来的那小童应了一声,道:“先生又从哪里捡来的这个孩子?可怜这般小的年纪,又不是带着什么病症,长得端正,怎么就被丢弃了?”

男子道:“谁知是为了什么?我只管捡回来,不管人为什么丢了他。你去煮粥喂他,日后这就是你们的师弟啦。”

小童又应了一声“是”,问道:“师弟可有了名字?”

男子想了想,道:“这孩子也照旧跟着我的姓氏吧,也和你们兄弟一般姓董。至于名字么……我也不信那些愚论,现在就给他起了名又能妨碍什么不成?只是还要有个小名才好,自小就唤他大名,未免也和你两个一般,少年老成,端地无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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