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节(2 / 2)
这样想想,就能觉出心如刀割,被她咬破的伤口也就没有多痛了。
于是他做出怫然不悦状,“还好,你的疯也发够了罢?”
“我是给你留个记号,回头新婚之夜,别忘了和方姑娘好好解释。就算你不提,她也是会问的。你知道么,女人咬得痕迹,一辈子都去不掉。”
她巧笑嫣然,看着他凝眉不豫,笑得愈发得意,“像是个烙印,是我烙上去的。虽然你算不得是我什么人,往后咱们也不会再有牵扯。可好歹我喜欢过你一阵子,就当是我送你的礼物好了。”
喜欢过一阵子……血渐渐凝结了,变得凉飕飕的。夜风一吹,身上的寒栗一颗颗泛起。他已经不再和她有关系,今生今世,他们的缘分,终于在一片血渍中,戛然而止。
那就不必纠缠下去了,他面无表情的站起身,看向花厅,“你无情,我不能无义。一个人孤身上路,钱我还是给你预备下,明儿早上你记得装好。车马卯时二刻在门上等,我和他说好送你到保定府,再远他也不会去了,余下的路你自己想辙。”
走出两步,他还是顿了一顿,“路上不太平,你一个人多加小心。”
尽量走得稳些,走得云淡风轻些,他极力克制着步子,忽然听到她清清亮亮的声音,顾承。
这回真的是连名带姓在叫他,叫得如此生疏。他不转身,站在原地。
“你说得每一句话,都是骗我的么?”
该怎么应答呢,他不知道。如果否认,她又会给自己下什么样的套儿?可他已经够伤心的了,想来她也是,就是留一点余地,给自己以后做个念想也好。
“不是,说过那么多话,总有几句是发自真心。”
“好,如果很多年以后,我回来这里,你会不会愿意跟我走?”
他很庆幸自己没有转身,背对着她,就可以任自己的视线渐渐被水雾遮掩,眼前的光影摇曳着,模糊一片。
屏着气稳住声音,他尽量淡然的回答,“那个时候的事,到了那个时候再说。”
迈着沉实的步子,他一点点的,移出她的视线。然后,整个人全然移出她的天地。
☆、第53章
<秋意凉>
天色蒙蒙亮,一辆青色健马拉的车已自西直门而出,向城外驰去。
秋风飒飒,扑面已有些寒凉。赶车的专心致志,直到出了外城门,走上官道方才稳住速度,不太快也不太慢。想着雇车的那位大爷叮嘱过,车里头的人第一回出远门,恐怕不适应路上颠簸,请他务必走得平稳些,别把人再颠出个好歹来。
那位爷还真是个细致人,怨不得长了个清俊斯文的好模样,连说话都透着和煦稳重,果然是应了那句相由心生的话。
赶车的有一搭没一搭的想着,原本以为那位顾爷已经算是生得极好的男人,没成想车里这位小爷简直是青出于蓝。那脸盘,那身段,他头一眼见着,下巴简直都要惊掉了,这人究竟是怎么托生的啊?竟比京里昆腔小旦还要精致俊俏。
路面还算笔直平缓,赶车的觉出后面的人略动了动身子,回头问了一句,“大爷睡醒了?”
车里的人半晌没回话,只是从鼻子里嗯了一声,绵绵软软的,听着也像戏台子上小旦的浅吟低唱。
“醒了好,醒了就能瞧瞧风景。”赶车的想起,头前儿这位爷一言不发的钻上车,彼此还没来得及说上两句话,于是问道,“大爷您贵姓啊?”
车里的人起先没作答,过了一会儿,才慢悠悠的回道,“姓沈。”
这回的声音比之前,好像刻意放沉了些。多么俊朗的一个少年人呐,就是看上去心情似乎不大好。
赶车的笑笑,好心提醒道,“天光大亮了,您也别老窝在里头睡觉,回头睡多了容易晕。撩开帘子看看外头,咱们这会儿在官道上,路还算不错,也不会太颠,正好可以瞧瞧风景。沈爷是头一回出门罢?”
自然不是,认真论起来,半个大魏她都是走过的。可那会儿她是前呼后拥,有人伺候照应,随侍的丫头婆子就能占去四五辆车。哪儿像现如今,孤零零的坐在一辆,也就勉强还算干净齐整的马车里。
真是前路未明,偏偏却又无计可思量。
她恹恹的,“是头一回离开京城。”
“沈爷就到保定府么?去那儿是投亲戚,还是办事啊?”
保定府是西去,陆路必经之地,她其实不知道自己是该北上,还是南下,也不知道他为什么选了这样一个地方让自己落脚。也许是因为没出直隶府,地界儿还算太平,再要雇车还是买马也都更便宜。
可到底该去哪里?她此刻毫无头绪,想了想,忽然问起,“从保定去长芦,需要多久?”
赶车的琢磨了一下,“您要去长芦啊,好地方!是要办盐务罢?从保定过去,快的话不过一个半天的路程也就到了。”
长芦有盐场,更有转运盐使,且那个盐使就是她的亲舅舅孙道升。
她唔了声,没再吭气儿。
一路向西行去,赶车的像是怕她窝出病气,忍不住多次出言劝告,“乏了就说一声,咱们停下来活动活动筋骨,或是下来走走,顺带看看外头景致。这个季节啊,漫山都是红叶,一眼望过去,顶壮阔好看的。”
她静静听着,不多话也没什么反应。赶了这半天的路了,她连车帘子都没掀开一下。不是不想看,是压根就不敢看。这个时节,走到哪儿,无非都是无边落木萧萧下。离人恨重,难免更添愁绪。
所谓愁字,不就是秋心拆两半嘛。
“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归。兰有秀兮菊有芳,怀佳人兮不能忘……欢乐极兮哀情多……”
赶车的摇摇头,听不懂她在唱些什么,只是凭空觉着那样抑扬顿挫的吟哦,很是悲凉,也很是凄惶。
正午时分,人困马乏,总要打尖。道边有些酒旗飞扬的小馆子,不算大,门里门外已坐满了人。大家萍水相逢,不问前尘后事,只围坐在一处吃喝闲谈。
赶车的跳下车辕,请她下来去用午饭。她终于打起帘子,远远瞭望一眼,眉头轻轻蹙开,吩咐一句,“你去吃罢,给我买些干粮回来就好。”
说着已从随身的包袱里取出一支白瓷碗,又拿出调羹、筷子来,全是银制的小物件,看上去精贵得很。
赶车的砸了砸牙花子,真是碰上了讲究人儿。没奈何只得听她吩咐,心里却暗暗觉着不妥——这样娇气的公子哥,一个人上路不说,还一点不能就和。如今道儿上不太平,这么个走法日后难保被人盯上。
俗语有云,为人不漏财,漏财把命丧。赶车的也是实在人,一面答应着,一面呵腰赔笑,“呦,您快收好了,别叫有心人瞧见。咱们出门在外,还是该谨慎些,没得再招惹上麻烦就不好了。对了,您要吃点什么,我给您买回来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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