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节(1 / 2)
“六娘子,当日在冯晃巢穴里,你我也算携手抗敌,我瞧娘子沉着果决,也是位巾帼英雄,有心结交,却不知为何六娘子总对在下无好颜,可是在下哪里得罪了娘子?若有,还请娘子直言,在下可以向你解释道歉。”裴远实在不知宋星遥为何总对自己冷言冷语,他也就当日在拐子窝里嘲笑过她一两句而已,她不至于记仇至今吧?就算是,他让荔枝送了几个月的礼,又放低姿态诚意十足地道歉了,她这气也该消了吧。
“没有,你没得罪我。”宋星遥盯着他,冷道,“我就是单纯……讨厌你这个人而已。”
语毕,她大步朝前,绕过裴远走了。
裴远站在原地,听了她那话呼吸都差点气停,用力攥紧拳。
还从没人当着他的面如此直白地表达对他的厌恶。
宋星遥……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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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还未结束,上元灯节将至,长安大街小巷已经布置起来。正月十五观夜灯,这是一年之间长安城最热闹的佳节,从正月十四到正月十六宵禁取消,全城百姓都将踏出家门,赏灯游玩,欣赏这盛世才有的不夜长安。
离元夕还有两日,洪掌柜已早早将合作契约送来,利银三七分成,宋星遥觉得没问题,签定后就躲在绣楼里研究猫食,没两日陈二哥得空来宋家给她垒窑,前后折腾下来,宋星遥已经数日足不出户。
燕檀憋坏,忍不住求她:“娘子,后日是元夕夜,宵禁解除,咱们去赏灯吧。”
宋星遥正在研究土窑,蹭得一脸灰,闻言转头:“元夕到了?”
“娘子都过得不知时日了。”燕檀掏出帕子递给她,“听说东西市之间有座三层灯楼,每到上元便挂满彩灯,可漂亮了。夜里还有灯赛,灯楼里有盏最漂亮的灯魁,就是奖品,到时全城青年才俊云集,都为争那一盏灯,一定热闹,咱们瞧瞧去?”
宋星遥听到灯魁,就有些走神。
这盏灯她并不陌生。灯楼藏灯万千,灯魁是这万千彩灯中最漂亮的那一盏,想要得到便需五关斩六将,非文武全才不可。上京所有的娘子都期待过有人把这盏灯送给自己,宋星遥亦不例外,但这盏灯魁却有数年时间都被林宴与裴远夺去,送进林晚手中。
十七岁的林晚,是京城有名的美人儿,因着父母疼爱与兄长宠溺,生就一副骄纵的脾气,说起话虽然颐指气使,却也鲜活明媚惹人喜爱。那年宋星遥初嫁林宴,正逢成婚后的第一次上元,宋星遥知道林宴文武双全,要拿灯魁并不困难,她怀揣期许,怎知林晚先她一步向林宴求了灯。
身为长嫂,她理所当然应该大方不与小姑争抢,所以放弃了那点期待,总想着来日方长。那年林宴果然夺魁,林晚拿到了灯,背过人时对她说了三句话。
“宋星遥,我阿兄不会喜欢你的。”
“他永远都是我的阿兄,却不会永远是你的郎君。”
“你等着吧,阿兄手里那盏灯,必是我的。”
那时宋星遥初入林府,听了她的孩子话不过付之一笑,只当他二人手足情深。
可谁知并无来日方长,那盏灯,宋星遥等了整整七年,从初嫁林宴到身死宫中,都没摸着边。
如今想想,那灯就如林宴这人,她以韶华燃灯,却从来没得到过。
————
一到年节,林府的门口总是车马络绎不绝,来林府拜访的人极多。越到年节,林家家主的戍务越严竣,根本无法回家与家人团聚,从前全由县主应酬往来,如今林宴渐大,这些事就慢慢交到他手上。
连着应付了数日,林宴也有些受不住,心里生厌,于是躲到偏僻的水榭偷闲,不想还是被裴远抓着。对于裴远,他是矛盾的。上一世二人也算实打实的生死之交,上了战场是能彼此交付后背的肝胆兄弟,可最后背叛他的也正是这个兄弟。
也许对裴远来说,那不能叫背叛,他可能觉得自己帮兄弟除掉的是一个牵绊亦或祸水。裴远到死也没觉得自己做错了,否则那颗滚落朝堂的头颅之上,不会出现那样愤怒的眼神。
“林宴,你这次要帮我!”裴远踏进水榭的第一句话,就直奔主题。
林宴放下手中书册,挑眉望他,静待下文。他们已经多日未见,这辈子他刻意疏远,裴远公职繁忙,两人相见的次数已经少之又少,但这并不妨碍裴远找他。
“灯楼的灯魁,你别和我抢!”裴远直接道。
“灯魁?”林宴不解。他是抢过灯魁,但那是因为林晚开了口,县主又在旁边盯着,他才去抢来给林晚。那灯拿了一次,林晚转头扔开,后来他也就没再抢过。
“长安城够格做我对手的只有你,你不同我抢,那盏灯必然是我的。”裴远坐到扶栏上,自信道,“当然你如果一定要抢,那咱们就好好打一场,谁赢谁拿灯。”
“我没兴趣。你拿灯魁做什么?”林宴忽然想到什么,问他,“林晚跟你要的?”上辈子裴远只替林晚一个人抢过灯,是在他娶了宋星遥之后,现在忽然抢灯是为了什么?
“没,她怎么会管我要灯。”裴远摆手,“总之你答应我便是。”
“那你是……要送那只鞋的主人?”林宴已对那鞋的主人生出好奇,上辈子并没出现这么一号人物。
裴远不答,转头望向荷池,脑中浮现某人冷冰冰模样,哪怕挑起他三丈怒焰,他也还是觉得她好看,他可能是中邪了。
不答就算是默认。
林宴道:“你想讨好人家,所以送她灯魁?一盏灯有什么好送的?”
“怎么不好?你妹妹说的,全长安的小娘子都稀罕这盏灯。”裴远恨道,他就不信她不心动。
“不能吃不用穿不能用,有什么好?”林宴打心眼里觉得这灯只是花哨东西,毫无实用意义。
裴远从栏上跳下,走到他面前:“吃穿用?你觉得要送啥?”
“燕窝人参,衣裳首饰,她缺什么你送什么……”
林宴话没完就被裴远打断:“那干脆送她黄金得了。”
裴远觉得自己来向这位挚友讨教是件不明智的事。
“有什么不对么?”林宴是这么送东西的,从上辈子就是,这辈子送去宋家的东西也是。宋星遥爱猫,那就送些猫儿的东西,宋星遥若是缺钱,他也可以送银子。
那一世,宋星遥缺什么,他就送什么,衣裳首饰燕窝人参通通都送过,银子是随她花的,就连她那喜好馄饨做夜宵的小嗜好,他也满足她——林府大厨哪会半夜还守在灶旁,况且一旦宋星遥夜里吃馄饨的事第二天被县主知道,少不得一顿苛责,所以那馄饨向来是调好馅儿放在厨房,她馋了他就偷摸着包来给她吃的,不过碍着颜面,他从来没提过是自己煮的罢了。
他真不觉得那些华而不实花里胡哨的东西,能胜过一碗汤水一件冬衣的温暖,就好比宋星遥当年给他缝的衣裳鞋袜,他打心眼儿欢喜的。
“你是榆木脑袋吗?”裴远不想同他争辩,又道,“反正你把灯魁让我就是。”
林宴不置可否,水榭外却传来一声清脆声音:“灯魁?你们在商量争灯魁吗?”林晚带着侍女端来两盏汤水,一人送了一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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