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节(1 / 2)
索蒙盯着混战中的半人马恶魔,看着他在黑龙的碾压下反抗得愈发吃力,打得遍体鳞伤,连翅膀都被撕下了四对——心中的仇恨顿时犹如沸水在翻滚!
恶魔很可怕,黑龙更可怕,但索蒙已经无所畏惧了。
莱恩大叔被“老友”害死,埃迪因他而亡,纽约城沦为废墟,队友们不知生死。而利卡萨,亲手杀死了“索蒙”。
他还有什么可害怕的?他还有什么可失去的?
没有了。
索蒙迈向了战场,浑身的气势都在拔升。
见状,纪斯道:“你去那里,又能做什么呢?”
索蒙认真道:“可我留在这里,也做不了什么。而去了那里,反而可以做我想做的事。”
“嗯,做什么?”
“杀了他!”索蒙盯死了半人马恶魔,“我不开玩笑,只要能接近他——在他重伤的状态下,我可以!”
“他……利卡萨,是一个极度自负又骄傲的怪物,他从来不会在乎弱者,也看不见弱者!”
“所以,我要杀死他。”
“我要让他死在一直被他看不到的弱者手里!”索蒙嘶吼道,“这是他作践人命的代价!他必须偿还!”
“我恨他……”
第157章 第一百五十七缕光
索蒙一直很崇拜利卡萨。
在他眼里, 利卡萨虽然冷漠自负不近人情,孤僻寡言不听人话,但他不失为一个“人”。
利卡萨极为强悍, 总是冲杀在最危险的区域, 也切实消灭了大量妖魔。且, 作为功劳最多的人, 他却从不计较物资分配的量, 要选就选法棍面包磨牙, 剩下的全留给了别人。
有利卡萨在的时期, 他们没有折损过任何一个觉醒者。平民能吃饱, 领地可扩张,妖魔在消失,从某种程度上来讲, 利卡萨就是纽约期待的英雄。
也曾是……索蒙认定的救世主。
他坚信有利卡萨在的纽约会成为全大陆最安全的城市, 坚信利卡萨再冷,也迟早会感觉到大家对他的善意。或许在未来, 利卡萨会走出他心里的冰封堡垒, 真正地看一看这个世界。
可惜, 一切都是“他以为”。
是他异想天开,是他自作多情, 是他愚蠢至极!连物种都不是同一个,连食物链都不是同一条,他凭什么以为恶魔会理解人类?
反倒是人类在处处“理解”恶魔!
一头货真价实的恶魔,究竟是怎么通过觉醒者体检被安置在纽约的?一头不屑撒谎的恶魔, 他跟他相处了这么久, 为什么就不能发现一些蛛丝马迹?
为什么?
因为——
“我很信任他, 像信任好友一样信任他。”索蒙不过是个少年, 在最慕强的年纪遇到一名“英雄”,天真的他交付了全部的信任。
“所以,让我去结束这个错误吧。”
火星与灰烬在风中乱舞,这一刻的索蒙是个男人,再不是少年。他侧头看向纪斯,扯出比哭还难看的笑:“请您不要插手。”
纪斯温和道:“我当然不会插手,这是你的事。不过,你要是不介意的话,就把血泊中的那缕头发捡起来用吧。”
索蒙一愣,不禁凝眸看去。就见脏污处躺着一缕铂金长发,明显是利卡萨的东西。
“他是自负的,看不见弱者,也不会对自己设防。”而高维生命体的发丝是能量的载体,可以给予索蒙一定的保护。
索蒙没有嫌弃,径自捡起长发绑在右腕上。随即冲纪斯一点头,毫无畏惧地全速奔向了战场。
远方,是黑龙与半人马的混战;近处,是少年义无反顾的背影。
传奇生命体的战场是人类能插手的吗?
不是。
可在人类眼里,世界上比生死重要的东西实在太多太多了。纵使索蒙在怪物的对比下显得无比渺小,但这一刻,纪斯觉得他是战场上的第三方强者。
代表魔的利卡萨,代表神的司诺城,代表人的索蒙,终究是汇聚在一起了。
纪斯的白袍在劲风中猎猎作响,伴着烈火的哔啵声,他伸出手,对着索蒙的右腕一弹指。霎时,一道流光钻进了那缕缠缚的发,被索蒙带向命运之轮转动的节点。
“该结束了。”纪斯轻声道。
与此同时,浑身鲜血的半人马被偌大的龙爪摁在了地上!
地动山摇的巨响回荡,黑龙垂下龙首,金色的竖瞳中人性渐失,他忽地张开嘴,由高频能量汇聚的金色龙息喷吐而出,竟是直接贯穿了半人马的腰腹和废墟的厚土。
战场的能量沉重,仿佛置身在万米深海之下。龙息卷起的气浪裹着大量尘埃,像沙尘暴那般朝四周火速扩散。
钢筋混凝土飞旋,周围的可见度几乎成了零。唯有手腕上的发丝在微微发热,指引着索蒙朝目标前进。一寸一寸,艰难挪行。
彼时,龙息散去,半人马状的利卡萨被拦腰截断。他像是遭受了一场核爆,全身肌肉萎缩、能量枯竭,铂金长发褪成灰色,经脉皮肤贴在骨头上,瞧着就像一具骷髅。
然而,暗域的半人马是个狠角色,作为天生的魔种独角兽,他的生命力极为强悍。在遭受致命的攻击时,只要他能保留自己的一部分不死,就能无限再生。
正如现在,在利卡萨灰色的发丛,有一根金发在缓缓褪色。从发梢到发根,生命力与能量反哺给身体,瞬间激活了一个微小的细胞。
紧接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利卡萨濒死的躯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正常,本能地,他从龙爪下扭身而出,但动作已经比不上全盛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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