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3节(2 / 2)
有人认识他,指出了他的名字和所在的律师事务所。
这让不少记者都变得兴奋起来。
女孩的代理律师已经确定下来,而这位律师的到来,很显然不是为帮女孩伸张正义的。
这种案子请了大律师的目的,不就是为了最大程度的降低后果吗?
这完全和兰登参议员公开表示的相违背,记者们朝着律师挤过去,他们把手中的麦克风撑到了肢体的最前端,问着大致相同的问题——
“兰登参议员邀请你为他的儿子做无罪辩护了吗?”
大致是这样的问题,律师们代理案件时会为当事人做两种辩护。
有罪辩护,以及无罪辩护。
有罪辩护的目的是在无法脱罪的情况下,最大限度的降低刑期,降低承担的后果。
这种案子其实一点也不比无罪辩护轻松多少,想要做到令人满意的结果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案件的性质和关系已经确定下来。
想要凭借补充证据和口才博取法官的认同,那可真他妈太难了!
而无罪辩护,则是以当事人不存在犯罪行为进行辩护。
这看起来很难,但是在案件没有定性,关系没有确定,犯罪证据和事实都没有证实的情况下,反而并不是太难。
只要钱到位,有足够的能力,比有罪辩护反而更容易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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