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8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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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在联邦,就要遵守联邦的法律!”

“联邦的《儿童法》中规定未成年人在成年之前,一应事务应该由监护人来照顾和处理,包括安排她的学习和日常生活。”

“公爵阁下你的提议已经严重的违反了联邦的法律,这样的话以后不要再提了。”

“另外,有一件事各位可能不太清楚,我和菲琳陛下已经达成了一致。”

“我将以菲琳陛下养父的身份,来担任以及行使监护人的身份和权力。”

“有什么事情,你们可以和我谈!”

第1959章

联邦的法律是一个很神奇的存在,它可以是收割韭菜的镰刀,也能是弑神的长枪。

根据联邦《儿童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必须有监护人。

如果没有监护人,那么联邦政府将会指派监护人。

说起来很复杂,简单一点来说,就是如果一个孩子没有父母和其他亲人,那么他就肯定会被送去孤儿院,福利院。

孤儿院,福利院这些机构就获得了临时的监护人权力。

这也是社会上童工泛滥的原因之一,孤儿院,福利院,让这些孩子去工作是联邦授予他们临时监护人的权力。

当然,得超过十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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